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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幅提高治水治气权重 雾霾预警首次纳入考核
2014年04月15日 15:00:10
2014年初,浙江遭遇重度雾霾

  浙江在线4月15日讯(记者 潘杰)今天上午,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杭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中,“五水共治”等项目的考核权重将大幅提高。

  省生态办副主任、省环保厅副厅长方敏介绍,在总分500分的考核中,涉及“五水共治”的考核分数从往年的65分提高到120分,大气治理从55分提高到60分。专题:浙江打响五水共治攻坚战

  重点任务涵盖40项考核指标

  未完成治水任务直接判不合格

  2014年度的生态省建设考核评价仍由前置条件、生态省建设年度重点任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和附加考核组成。

  前置条件包括评优前置指标和合格否决指标两方面;年度重点任务共有40项考核指标,分值为420分,包括水环境治理、大气治理、土壤保护、节能减排等,突出了整治黑臭河垃圾河、“落实河长制”和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主要是组织领导、资金投入、配套政策措施实施等5项指标,分值80分;附加考核,主要是针对重大体制机制创新、较大环境违法事件等酌情增减分。

  “五水共治”考核项目是今年的重点任务,按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做了细化分类,共12个子项目。例如完成黑河、臭河和垃圾河整治年度工作任务满分为8分,落实“河长制”满分为3分,完成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满分为4分。

  据了解,按照前置条件中的合格否决指标,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未完成节能减排年度任务、未完成“五水共治”或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年度任务的,将直接被判为考核不合格。

  在2013年的设区市考核中,舟山、丽水、台州、湖州、杭州为优秀;宁波、绍兴、温州、衢州、嘉兴、金华为良好;省委宣传部、省交通厅、省法制办等22家成员单位为优秀。

  空气优良天数不足60%得零分

  重污染天气预警首次纳入考核

  在“五水共治”、大气治理等考核权重提高的同时,要想实现考核目标,尽可能拿到满分的难度很大。

  浙江自2012年11月开始发布新空气质量指数AQI起,由于AQI指数在原有API指数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增加了PM2.5值监测,更强调臭氧、一氧化碳等计算在内的大气复合污染程度,我省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一直在下降。

  省环保厅厅长、省生态办主任徐震介绍,2013年,全省11个设区市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AQI介于50-100),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仅为68.4%。按年均值算,也仅舟山市达标。

  在2014年度的生态考核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就有25分,占了大气治理考核分数的1/3。其中设区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AQI小于100)比例达到75%以上,才能拿到10分的满分;达不到60%的,将得零分;60%-75%之间的,得分按相应公式计算。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宁波市的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都在68.4%以下,接近60%的红线,大气治理形势仍很严峻。

  此外,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服务也首次纳入考核,有3分的分值。其中包括建设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中心、开展雾霾等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与应急服务、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等。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潘杰 编辑: 首席编辑 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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