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5日讯(记者 俞雯祺 通讯员 陈正明)浙江慈溪第二人民医院一名医生因提醒病人先挂号再就诊遭掌掴,宁海县中医院一名医生劝患者不要吃东西被殴打致脑震荡,杭州市余杭区第五人民医院因要求患者先检查再住院被人掐脖子拎脑袋往墙上撞……连日来,浙江连续发生多起医护人员被打事件,医生、护士俨然成为“高危行业”。
4月25日,浙江义乌警方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依法惩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惩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意见》明确了依法惩处的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是: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医疗机构及其公共开放区域采取违规停放尸体、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方式扰乱医疗秩序或其他公共秩序的行为;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行为;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其中,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刑法定罪处罚。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意见》规定,经劝阻、警告无效的,要利用优势警力依法予以带离驱散,对事件组织、煽动的首要分子,要依法强制带离现场并从严惩处。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携带斧头、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将违法嫌疑人带离医疗机构并严格审查。
据了解,从即日起,义乌警方将在城区各大医院设立巡更点,各派出所每月将组织开展一次医疗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
另外,义乌警方还将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符合义乌市实际的三级以上医院警务室设立标准,力争在年底前投入使用;并落实医疗机构医患纠纷排查情况通报机制和警院联席会议机制,督促医患矛盾纠纷突出的医院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接受患者诉求,严格落实“首诉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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