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将生态效益指标纳入政府考核内容
2014年07月30日 08:07:05
来源:
杭州网
在前天召开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
决定草案明确规定了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职责。从草案中可以看到,五水共治、大气污染治理、城市交通拥挤、城乡垃圾处理等专项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开展相关工作。
对于生态环境,草案更是明确了内容,例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对下级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严厉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将环境违法信息计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因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终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草案中还提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应当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生态环境诉讼管辖、污染鉴定、损失计算的司法指导性规范,完善生态和环境保护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机制。
草案中还特别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都市快报)
标签:
生态效益|考核指标|政府考核
责任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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