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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6名飞行员要跳槽 航空公司索赔3000多万元
2014年09月19日 06:55:24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钱江晚报记者 周文丹

   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周文丹)高薪加稀缺,让飞行员成为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虽说年薪高,可要离职也不容易。宁波有6名飞行员想要离职,被东航浙江分公司开出了3000万元的索赔价,平均下来,每人约500万元。

  近日,宁波中级法院二审审理了此案,判决6人分别要向航空公司支付72.3万元至182万元不等的补偿费。这也是宁波市首起因飞行员跳槽引发的官司。

  6个飞行员要解除合同

  其中5个已是机长

  吴先生从小就向往飞上蓝天。2003年,他经东航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航)定向招录,如愿进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习。

  2005年7月,吴先生毕业后顺利进入东航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从2005年7月28日起至2042年7月16日。

  去年,吴先生与另5名同事被挖角,想跳槽了。而这6人,都是由东航出资培训并定向招录的,他们从航校毕业后,就都进入了东航工作。

  在公司的培养下,包括吴先生在内的5人,已经当上了机长。可想跳槽并不容易,公司提出,吴先生等6人,要先赔偿3000多万元,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平均每人500多万的索赔额

  占大头的是飞行员培训费

  6人共被追讨3000多万元赔偿金,平均下来,每人赔500万元。而最高的吴先生,被要求赔偿700多万元。

  如此高价,航空公司有何依据?原来,在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合同约定,当事人在必须服务期内,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必须服务年限计算,每提前一年赔偿人民币50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也就是说,以吴先生为例,如果他在2014年7月16日前单方面解约的,就要付近30年的违约金。

  另外,这6人当初都是定向招录的,入学后的学费都由航空公司支付;为了培训新人,航空公司还多次出资,对他们进行飞行人员培训。

  因此3000万元赔偿金中,还包括了招录费用、各项培训费、经济损失、住房补贴等。相比飞行员高昂的培训费,违约金只能算是个小头。

  “飞行员是航空公司最核心的资源。”业内人士介绍,根据个人资质、接受能力不同,培养一名飞行员平均需要四五年时间,期间要投入极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正因为此,近年来,一些新创始的航空公司,宁愿通过挖角的形式招飞行员。

  官司一路打到市中院

  赔偿额各有不同

  培养飞行员不易,起初公司也挽留过吴先生等人,但最终未果。

  为了赔偿费的事,双方闹上了法庭。官司从宁波江东区法院,一路打到了宁波中级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培养费。

  法院审理后,判决吴先生等6人,分别要向航空公司支付72.3万元至182万元不等的补偿费。

  补偿费是如何计算出的?办案法官说,主要依据是由“五部委”(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制定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意见》中,规定企业招录飞行员应参照70万至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但在航空公司看来,这份《意见》存在制定时间过早、补偿费用过低的问题。

  最终,法院以此为依据,综合吴先生等6人的服务年限等因素,作出了以上判决。

  百万赔偿金虽不是小数目,但与航空公司索赔的金额相比,显然还是太少了。昨天,东航作出回应。新闻发言人表示,公司尊重法院的判决。“飞行员属于特殊人才,对每一位飞行员的成长,航空公司支付了高昂的培养费用。几位飞行员的违约行为将对航空公司产生很大经济损失,公司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合理且有依据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标签: 飞行员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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