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撞死79岁老人后弃车逃跑 摩托车主一周后被抓回
2014年12月12日 17:45:33 来源: 绍兴网 裴金红 段敏

   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肇事后逃逸或因为害怕或因为心存侥幸,但不管怎样,最后肯定会被抓获。昨天上午,身处绍兴市看守所的向某说起自己的逃逸行为很后悔,他原以为逃到老家就没事,没想到一个星期之后就被抓了回来。

  向某是湖南麻阳人,今年28岁,前几年来到绍兴做水电工。11月22日早上6点多,向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灵芝镇加会村驶往西山头村,在由西往东途经柯袍线后诸路口时,与79岁的纪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被撞出老远,纪某当即倒地不起。

  见到这一场面,向某很害怕,他抛下被撞坏的摩托车,和同行的朋友一起离开。纪某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向某离开现场后越来越害怕,他赶回出租房,收拾了东西径直赶到杭州,连夜乘大巴回到了湖南麻阳老家。

  镜湖交警大队民警来到现场勘查时,向某已经逃离现场。在对两轮摩托车车辆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查询后,交警发现该车所有人向某有重大嫌疑,随后进行摸排、走访,经调查发现嫌疑人向某已经逃离绍兴,回湖南老家。

  于是,镜湖交警大队组织侦破组民警赶赴湖南麻阳老家进行抓捕,在当地交警部门的配合下,侦破组民警对向某的行踪进行了控制和跟踪。11月29日,向某向当地派出所投案,之后很快被带回绍兴。

  交警告诉记者,肇事逃逸的成本其实很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所以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过错,否则过错都要由逃逸方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不一定要负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因为逃逸却要负刑事责任,太不值得。”

  向某的逃逸无疑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目前,我市警方已向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申请对向某进行批捕,等待向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标签: 车祸|逃逸 责任编辑: 缪歌妮(实习)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