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6日讯 近日,32岁的河南人田姜飞被婺城区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田姜飞在抢劫一名夜行女子的手机后,竟然将自拍照发给受害女子的好友求交往,结果落入法网,这也正应了那句流行的词“不作不死”。
去年7月6日晚7时,在金华开发区秋滨街道上班的年轻女子小江(化名)吃过晚饭,独自一人走路回单位。没过多久,她突然发觉自己被跟踪了。一名年轻男子先是走在其后面,后来又到其前面,没走几步后故意放慢脚步,跟小江始终保持10米的距离。小江心里害怕,一路上特意和朋友打电话聊天壮胆,但注意力都在男子身上。一个小时后,即将走到厂里的小江长吁一口气,告诉朋友“快到厂门口了”。
岂料,话还没说完,跟踪男子迅速上前,用左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把将小江摁倒在地上,然后要抢她的手机。小江强烈反抗,觅得机会呼救。对方朝她的头部砸了一拳,并加大掐她脖子的力度。危急时刻,幸好附近有车经过,歹徒受惊这才逃走了。惊魂未定的小江回到厂里,和亲戚商量后,想想一只手机不值多少钱,就没有报案。
小江本以为事情过去了,谁知三天后她突然接到QQ上一位好友的电话,说有人用手机登录小江的QQ账号找她搭讪,还发了两张自拍照。小江一看,对方果然是对自己下手的男子,一张是自拍照,另一张是他手里拿着A4纸,上面写着“我爱你”三个字。小江当即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根据这一线索,于次日将嫌疑人抓获。
经查,田姜飞曾在2006年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年7月出狱后,他到金华投奔租住在秋滨的亲戚。案发后,田姜飞见民警上门,还将抢来的手机塞到亲戚小孩手里,佯装自己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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