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湖州3月21日讯(通讯员/蔡丽珍)“我们是派出所民警,请配合调查。”3月3日上午,由湖州德清公安治安大队、新区派出所、县卫生监督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成的执法专案组迅速控制了经济开发区内一处出租房,执法人员发现现场非法行医行为明显,屋内有3名女子正在输液,其中一名还是孩子。现场卫生条件非常恶劣,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输液瓶等医疗废物就用三个黑色垃圾袋装着,随意丢放在窗台边上,房内设施也相当简陋,无任何急救设备。正在给人看病的“医生”见到民警立即慌了手脚,知道这次自己摊上大事了。
当天,新区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人非法行医,遂配合县卫生监督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打击,并及时查处了这家非法诊所,查扣了非法行医所用的药品和器械。
控制现场后,执法人员开始对行医者进行调查。原来这名“医生”姓方,曾在老家的专科院校学过三年临床医学,他从老乡那里打听到开诊所看病挺赚钱的,于是2011年他从河北来到德清,将诊所开在临时出租房,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了减少风险,他一般选择看简单的感冒病症。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方某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曾于2012年5月,2014年7月因无证行医被县卫生监督所查处,责令停业。方某受处罚后,停业了一段时间,终究抵不过利益驱使,心存侥幸,又偷偷开展诊疗活动,且不断更换地址。“我就是帮附近一些老乡看一些伤风感冒之类的小病。”方某自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触犯到法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之规定,方某在被卫生局多次行政处罚后仍旧开门行医,不进行整改,等待他的将是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不少市民表示,地下“黑诊所”并不具备必备的抢救设施和人员技术条件,常容易造成误诊、漏诊、错治,延误或加重患者病情,易发生人身伤害甚至死亡。非法行医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和反复性,给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保证市民就医安全,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5年,县公安局将继续以民意为引领为导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犯罪行为,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因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能积极提供线索。同时警方还提醒广大市民,请大家珍爱自己的生命,远离这些存在就医安全隐患的无证诊所,如患病应到正规医院就诊、找专业医师开药、到正规药店购药,不要贪图便捷,不要偏听偏信,避免上当受骗,到非法诊所看病只会误人误己。目前,方某已被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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