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林上军) 日前,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联合支队在舟山岙山查到一艘平板船,8名船员居然没有船员证,舟山港航会同边防、海事执法人员当即扣留这艘来自外省的船只。“如果现场没有各部门的执法资源相互配合,该船只立案时间可能会拖延很久。”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舟山成立我国首个地方性海洋行政执法联合支队一年多来,整合协调海监、渔政、港航、国土、文化、水利、边防、海警、海事等部门的执法资源、职能,形成执法合力,正逐步走出“多龙治海”困境。
以前,因涉海执法部门众多,海上行政执法职能交叉、重复、错位、缺位等“多龙治海”带来的问题根深蒂固。经上级批准,舟山市于2013年8月着手组建海洋行政执法局。该局与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合署办公,在原有舟山海监、渔政执法装备的基础上,吸纳港航、国土资源、文广新闻出版、水利的全部或部分执法力量,除人员编制、工资仍归属原单位外,其余管理工作由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处室共同承担,不单独设立机构。
此项改革整合大部分涉海行政部门134项执法内容,组建海洋行政执法联合支队,与海洋行政执法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实施紧密型海洋联合执法;同时成立舟山市海洋联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协调解决海洋联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与海事、边防、海警及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等部、省属在舟山涉海管理单位的协同执法机制,共同开展联合巡航、执法管理、抢险救灾、海上安全预警预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一整套全新的海上联合执法机制体制,不仅实现了一船多用、一人多用,提高了执法工具的利用率,降低了海洋行政执法成本,而且使海上联合执法常态化,增强了工作合力、提高了执法效能。”舟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一个口子对外,不但减少了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等现象,还解决了相关部门海上执法缺位问题。据了解,国土、水利、文化等部门以前虽有相应的海上执法职责,但苦于缺乏船艇等执法工具,联合执法后该问题迎刃而解。以国土资源部门打击非法开采海砂为例,以前因为没有自己的执法船,借助海监船一年内仅出海三四次,而2014年出海近10次,对非法采砂者进行有力的震慑、打击。偷盗海域内文物现象以前时有发生,但因为文化部门没有执法船只,与之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往往缺位,海上联合执法机制启动后,2014年行政执法联合支队对区域内水下文物点进行了多次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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