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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去年民告官案同比上升超3成 行政机关败诉率创7年新高
2015年04月30日 06:53:35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肖菁

   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钱江晚报记者 肖菁)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4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4年浙江全省法院共收一审行政案件4824件,同比上升33.74%。另一个数据是,2014年行政机关一审败诉648件,败诉率为13.90%,为近7年来最高。

  浙江省高院副院长高杰介绍,浙江的一审行政案件六成半以上发生在城建(含房屋拆迁、房屋登记、规划等)、公安、土地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领域;杭州、温州、宁波三个地区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总量占全省近60%。另外,浙江法院去年还受理非诉行政案件21607件,是同期行政诉讼案件的4.48倍。案件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环保、土地拆违三个行政管理领域。

  2014年行政机关败诉率特别高。《白皮书》分析,行政机关较为普遍的败诉原因主要包括在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不遵守法定程序或违反正当程序作出行政行为、不能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或正确把握法律原则,导致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等。

  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生效,修改后有一些亮点,比如:起诉期限由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涉及不动产的最长起诉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为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扩大了受案范围,新增对行政机关征收、征用及补偿决定不服的,滥用权力限制或者排除竞争的,可以起诉;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实行登记立案制度,如果没有当场受理的,要出具诉讼材料收据;应当受理拒不受理的,可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

  还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提出类似的条文。如果行政机关当“老赖”,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以前是对行政机关罚款,现在可以直接对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进行罚款;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判决的机关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标签: 民告官|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 石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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