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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今起全面推开 昨日温州市四大试点行业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具
2016年05月02日 11:48:07 来源: 温州日报 通讯员 蒋小燕 记者 柯哲人

   浙江在线05月02日讯 备受瞩目的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于昨天正式实施。昨日0时0分45秒,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利开出全市第一张金融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发票号码为19859326,税率为6%,价税合计为3000元的发票,标志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推开。

  “能够成为这次税制改革的见证者,顺利在我行开出我市第一张金融业增值税发票,我们感到无比荣幸。”温州银行计财部总经理吴克照握着这张增值税发票激动地说道。

  随后,鹿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为温州华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功代开了全市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温州红枫置业有限公司成功开具第一张房地产业增值税发票;文成县盈佳建筑有限公司成功开具第一张建筑业增值税发票。至此,我市四大试点行业纳税人均开票成功。

  据悉,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我国目前推出的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之一,也是最大的一项减税举措。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市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迅速行动,通力合作,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并制定细致工作方案,在税源信息核实、优化征管资源、衔接税款入库以及宣传培训、模拟运行、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5月1日零时,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全市16.8万户纳税人经国税机关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全部完成税种登记,可以正常办理国税业务。

  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国税部门将密切关注“营改增”各相关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状况,做好“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后政策落实、首期纳税申报工作,并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纳税人6月1日起实现首个申报期顺利申报。

  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文件及办税流程,纳税人除在各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外,可登陆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营改增”试点工作专栏进行查询,也可关注“温州国税”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当地主管国税机关联系,也可拨打浙江财税12366服务热线咨询。

标签: 营改增 增值税 发票 责任编辑: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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