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编辑/胡芸) 浙江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多山、多水的地形富于变化,因此孕育了浙江传统村落的丰富类型,兰溪诸葛村民居、诸暨斯氏古民居建筑群、武义俞源村古建筑群和浦江郑义门古建筑群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今天,省政协举行第二十二次“浙江政协•民生论坛”,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和政府相关部门围绕“加强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展开了讨论。
建设古村落:建筑大师的乡土实践
几年前,在富阳西北山区的小村庄文村,古朴典雅的传统村落建筑打动了省政协委员、普利兹克奖获得者、著名建筑设计师王澍,最终促使他选择在这个普通的小村庄,开始了省级“美丽宜居村庄”试点项目的建设。
如今,一个融合了传统与现代元素的文村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也代表了王澍对传统村落保护和建设方式的一种全新实践。
“保护古村落实际上是在保护地区的文化特色和风貌,事实上也是在保护传统文化及其代表的文化‘软实力’。”王澍认为,保护古村落不仅是建筑样式和文化符号,更应遵循其规划格局,特别是村落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机理。王澍还在今天的民生论坛上再一次呼吁,应该组织更多高水平的设计力量深入乡村基层,支持传统村落的规划和设计。
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黄滋指出,浙江传统村落在吴越文化、新安文化等多元文化的影响下,是集清新自然的山水文化、敬贤尊礼的礼制文化、避世隐逸的士人文化、重文尚古的儒雅文化、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为一体的中国传统农耕社会的缩影。
记者从省文物局了解到,在已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群体规模乡土建筑分别占13.4%、27%。此外,在已公布的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浙江有176处,数量在全国位居前列。
发现古村落:消逝记忆的挖掘探索
“古村落的最大魅力在于穿越时空传递的文化气息,村落文化消亡了就不能再生,必须高度重视村落文化挖掘与传承。”省政协常委,金华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市委会主委张跃进说,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浙江古村落也面临自然和人为的双重损害,不少古村落逐渐走向消亡,保护工作十分紧迫。
张跃进建议,制定和完善全省范围内的古村落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明确保护利用的目标和举措。相关重点村从实际出发,在延续传统居住功能、村落肌理、乡风民俗基础上,编制单个古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坚持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技术标准、文化标准、历史标准。
省政协委员、杭州市规划局局长张勤则提出,对我省的古村落开展集中的文化调查,组织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参与调查,从文化和历史的视角出发,不仅能对我省的传统村落开展全面的摸底,也能够借此为古村落的后续保护工作储备相关的专业人才。
省政协文史委副主任、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局长(馆长)刘芸也建议,建设统一的古村落档案数据库,记录传统遗存、自然风貌和民俗文化,见证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历程,服务我省美丽乡村建设。特别对于民间的家谱族谱、家庭档案等村落档案载体要加紧收集整理,并对老年村民进行口述历史的采集,进行抢救性建档。
刘芸透露,目前省档案局已经和省农办启动千村档案工程,通过2至3年的努力,全方位构建数字资源库。
传承古村落:活态保护的文化再造
“传统村落是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双遗产’,具有物质与人文‘双形态’,失去了原住民及其生产生活方式,传统村落就失去了灵魂。”黄滋认为,应该积极推动对古村落的“活态保护”,包括现有古村落历史资源的保护与延续,也包括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提升,更包括公众参与,是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可持续发展的传统村落整体保护方式。
“古村落保护不仅仅是修复、保护乡村古建筑,最根本的是要保护留得住乡情、记得住乡愁的乡村生活,再造融通历史和当下的活态乡村生活。”省政协委员、省社科联副主席邵清认为,缺乏活态乡村生活的古村落,即使修复、保护起来,可能也依然会是空洞而没有活力的。没有融通历史和当下的乡村生活再造,古村落保护工作也难以持续下去。
“要让有想法、有能力、有知识的人愿意并能够回到乡村,安居乐业。有了人,乡村生活的活态化才有了主体,历史和当下的融通才有了可能。”邵清指出,在古村落保护过程中,应该推动改变农村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以生产方式转型实现农村社会分工升级。与此同时,推动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和优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融入古村落,实现乡村生活物质形态的修复与保护和乡村非物质文化生活的传承与创新的统一。
省政协委员、民盟省委会秘书长汪传凯还特别提出建议,为真正有效保护和发展古村落,应充分发挥“乡贤”的积极作用,通过各级政府出台户籍、土地、社保等相关政策,推动传统村落中外出的企业家、知识分子、海外华侨、领导干部等在退休后返乡生活,享受古村落的宜居环境颐养天年,在减轻城市的管理成本的同时,为发展新农村,保护和利用古村落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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