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现场阻碍执法、上网辱骂警察?“零容忍”!
2019年04月24日 08:25:26 来源: 杭州日报 记者 李维和 通讯员 叶寒卉

  “叫叫叫,叫什么叫……”

  “你喝酒了,你现在是酒后执法……”

  “我弟弟现在都不知道死活……”

  4月17日晚上9点左右,几声大吼引得不少钱塘新区义蓬街道长虹桥附近的村民纷纷围观。

  事发前,高女士开着车从爸妈家出来,准备回家。车没开出多远,在路口转弯时不慎撞上了一辆电动车。碰撞发生后,高女士赶紧下车查看情况,发现电动车上的两名男子倒地后已经坐了起来,正在打电话叫亲戚朋友过来帮忙。高女士见状,立马报了警。

  几分钟后,大江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黄剑飞赶到现场,此时,两名倒地男子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现场除了高女士外,还有三人自称是倒地男子的哥哥邹某、邹某进及嫂子宋某,是代表弟弟来处理事故的。

  黄剑飞一闻,邹氏兄弟身上似乎有一股酒气。在黄剑飞勘查事故现场时,邹某和邹某进不仅多次要求,让高女士先到医院支付其兄弟的医药费,还拿出手机边拍视频边说:“给大家看看,这就是杭州的交警……”两人的行为严重影响黄剑飞对事故的现场处理工作。

  “这起事故你负主要责任,医药费的问题……”就在黄剑飞向高女士征求关于医药费的意见时,邹氏兄弟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大声喊道:“你怎么处理的?一到现场也不要求车主先去医院看我兄弟……你喝酒了,你是酒后执法……”宋某气势汹汹,动手打落了黄剑飞的警帽,场面顿时失控。

  大江东警方的增援力量赶到后,闹事的三人仍十分激动,在围观群众面前不断宣称黄剑飞酒后执法,是高女士的“亲戚”,只维护高女士的利益。为证明民警清白,大江东警务督察大队对黄剑飞进行酒精吹气检测,证实邹某等三人的行为属于诬陷。

  随后,义蓬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邹某、邹某进及宋某进行了传唤。经查,邹某、邹某进于事发前喝了不少酒,在现场听到高女士用萧山话向民警询问医疗费的问题后,因听不懂其中内容,便认定高女士与民警是亲戚,在“聊家常”。之后,二人见民警脸色泛红,便一口咬定民警是酒后执法,浑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对于自己的行为,二人酒醒后后悔不已。目前,邹某、邹某进及宋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现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要被处罚,在网络上辱骂民警同样要承担责任。4月17日,大江东公安微信公众号接到热心网友举报称,一男子违停被贴提醒单后,拍下违停提醒单并配上辱骂交警的文字,将上述内容发到了朋友圈。收到这一信息后,大江东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在掌握相关事实后,义蓬派出所民警赶到男子周某家中,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4月16日下午1点左右,周某开车去吃午饭,因认为吃饭花不了多少时间,便将车违停在义蓬街道头蓬桥边。周某吃完饭,发现义蓬交警中队执法人员已经在他的车辆上贴出了提醒单。周某上前交涉,要求执法人员撤消提醒单。执法人员明确告知,周某随意停放车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属于违法停车,故依法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张贴提醒单。交涉无果后,周某因担心被罚款记分,越想越生气,便将提醒单照片及辱骂交警的文字发到朋友圈,以此泄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大江东警方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近年来,大江东警方坚持“阻碍执法无小事”的维权工作理念,保持严查严处的态势,对侵害民警(辅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零容忍”。同时,大江东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对民警执法存在异议,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对正常执法的警务人员进行谩骂、侮辱的,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标签: 江东;邹某;黄剑飞;民警;女士 责任编辑: 金晨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