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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十年居全省首位
2018年01月11日 10:02:56 来源: 丽水网-丽水日报 记者 叶浩博 通讯员 余俊

  2017年9至11月,受美丽浙江办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度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丽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总得分为84.51分,高出全省平均分5.97分,连续第十年居全省11个设区市首位。

  我市6个县(市、区)得分也位居全省前十,其中,莲都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总得分达到89.69分,首次位居全省县(市、区)首位,景宁县、庆元县、龙泉市、云和县、遂昌县分别位列全省第2、第3、第4、第9、第10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采用CATI(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方式,在全省89个县(市、区)同步展开,每个县(市、区)获取400个成功样本,全省共获取成功样本3.56万个,调查对象为年龄在18至65周岁,且能独立表达自己意见的个人。

  总体来看,我省公众对本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对本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持肯定态度,对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浙江、美丽浙江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丽水的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也到了“尤为满意”的程度。其中,丽水市的社会公众对党委政府在生态环保方面所做工作的满意率较高,选择“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合计达90.1%,对本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满意率超过九成的设区市在全省有5个,其中总体满意率最高的是丽水和舟山,分别为94.7%和93.5%。

  分领域看,各设区市的水环境满意率区域差异明显,其中满意率最高的是丽水和衢州,分别为88.3%和87.4%,11个设区市受访者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存在较大差异,其中舟山、丽水两市满意率超过九成,分别达到94.5%和93.9%,丽水的社会公众对本地人居环境的满意率最高,为90.6%,丽水和湖州的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整治成效的满意率都超过了八成五,分别为88.0%和85.6%。

  丽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十年位居全省首位来之不易。在过去的一年中,丽水市全力推进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创建,全市上下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在抓好日常宣传报道的同时,加强“五水共治”、环境空气治理、生态创建等主题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全市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进一步增强,真正做到了“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的初心。

标签: 丽水;环境质量;满意度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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