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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出台中小学作业管理新规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2017年11月14日 15:52:26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通讯员 薛丛川

  宁波晚报讯(记者 徐叶 通讯员 薛丛川) 记者昨日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新版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晚上超过10点可不完成作业,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提供了新思路。

  据了解,新规对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提出了要求,就控制作业总量、积极实施作业分层、作业批改要求做出细致规定。

  按照规定,在总量控制方面,以班级学习中等生为参照,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可布置不超过30分钟的听说型、活动型作业。3~5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1.5小时以内,鼓励适当布置阅读型、实践型、游戏型作业。初中段,6~7年级书面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小时以内,8~9年级家庭作业一般控制在每天2.5小时以内。在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可适量布置预习型、分层型、社会实践型、探究型、游戏型等作业。3年级及以上小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平均不超过2小时,初中生不超过3小时。

  最抓眼球的是,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作业。教师要充分理解学生个体间存在的差异,充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规定明确,批改作业是教师的一项基本职责。教师批改时要做到基本题全批全改,重点题细批细改,必要时面批面改。批改形式坚持以定量评判与定性评判相结合,用红笔批注。有评语的,要有针对性、启发性和激励性。

  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对学生作业的整体完成情况、主要错误及成因、好的解题思路与方法、改进意见与措施等进行必要分析,做到“教”与“学”的有效统一。

  作业批改坚持做到“有练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以此倒逼教师在作业布置时做到精心选题、控制总量。杜绝“有布置无批改,有批改无评价”的现象发生。同时,欢迎有能力的家长审核学生作业情况,家长要与学校配合,监督、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提高学生做作业的专注度,但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标签: 中小学;作业;学校;家长;老师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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