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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乱停放成顽疾 车辆"年检、报废、注销"知识请收好
2018年03月07日 09:50:49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石奇峰 朱忠义

去年8月,鄞州交警正在钟公庙路上组织拖离“僵尸车”。(朱忠义摄)

河边停放着的旧车,轮胎已没气,车内则被当成了“储物箱”。(王晓峰摄)

  最近几年,“僵尸车”这个词在车辆成为家庭“标配”、公共停车位日益紧张后,为众人所熟知。“僵尸车”的形成有多重因素,其中的两点需要格外引起重视:车主对车辆“年检、报废、注销”知识一知半解;车辆报废环节存在信息不畅等问题。“如果能把这两个问题彻底解决,相信‘僵尸车’会减少很多。”一位资深交警说。

  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我市车管部门,详细了解了私家车的“年检、报废、注销”知识,供市民参考。

  “僵尸车”形成背后的现实问题

  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无主”车,给其他市民造成了很多麻烦。从2013年9月起,我市开始有组织地清理“僵尸车”,这一行动一直未曾中断过。

  比如,去年的8月22日,鄞州区钟公庙街道综治办、交警、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对辖区12个社区周边及钟公庙路等若干条道路上的“僵尸车”进行全面清理,还路于民。而在行动之前,当地交警部门就派遣警力进社区,仔细排摸“僵尸车”的数量及停放地点。仅仅这一波行动,就清理了180辆“僵尸车”。

  随后,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又公布了清理“僵尸车”的进阶举措——由辅警机动小分队“盯牢、盯死”重点区域及路段。即选派20名驾驶警用摩托车的辅警组成机动小分队,对鄞州万达广场、联盛广场、银泰城等广场周边、鄞州公园、南部商务区周边、金家一路、里廖家路、环城南路沿线等进行不定时巡逻。一旦发现“僵尸车”,首先通知车主限时前来挪车;对联系不到车主或故意拖延不来的,一律强制拖离至临时专用停车场所。截至目前,他们已合力清理“僵尸车”257辆。

  鄞州钟公庙片区的“僵尸车”清理行动,仅仅是全市“僵尸车”清理行动的一个缩影。海曙在我市最早发起“僵尸车”清理行动,如今整治行动已向镇、村级道路延伸。就在去年4月,海曙高桥逐村逐路推进镇、村级道路“僵尸车”整治行动,移走“僵尸车”400辆,保障了大小道路的正常通行。

  海曙交警大队的石奇峰警官是清理“僵尸车”的首倡者之一,他认为“僵尸车”出现的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车辆太破旧了,车主不清楚怎么报废,便随意弃之路边;其二,车主因故离开宁波,放置的车辆没来得及处置;其三,因为其他原因被人为丢弃……

  “绝大部分‘僵尸车’是由第一种原因产生的。”石奇峰说,清理“僵尸车”,一般情况下,先会根据车辆号牌联系到车主本人,通知其来挪车或者由其授权给相关部门,直接对车辆进行处置。“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车主让我们全权处理,报废流程走完后,通知对方还有几百元钱可拿,需要到回收公司领取。对方懒得过去,让我们帮忙代拿,甚至有的直接说‘不用给了,就当给你们辛苦费’。”

  这里面就反映了不少车主的心态——觉得车辆回收的钱太少,又怕报废程序过于麻烦,会耽误自己的时间。最近,本地论坛上就有网友发帖“吐槽”,自己有辆车要报废,但这两天光是找回收单位就费了好大的劲。托人问,也打了不少电话,才知道慈溪和余姚有报废点。她对此很郁闷:“我人在鄞州,要跑那么远去报废。为什么买车那么容易,要报废就这么难?”此外,记者在采访时还听到了这样一个案例:某位车主要报废自己的旧车,怕它无法坚持开到目的地,还特意花1000元去修了一下车,最终回收价600元,还倒贴了400元。

  车辆不按规定报废后果很严重

  针对不少车主提出的报废信息不畅问题,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宁波回收报废汽车的公司叫宁波市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余姚市河姆渡镇罗江工业区,联系电话为87663433。这家公司还有多处分公司,分别位于海曙、北仑、余姚、奉化、慈溪、象山以及宁海。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私家车报废,整个流程还是相对简单的,只要把要报废的车辆、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带来,办理手续即可,后续的注销环节会由他们解决。如果车主懒得跑,他们还提供有偿上门收车服务。报废车辆的回收价格通常是车辆的重量打个八折,然后每吨乘以200元。另外,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截至去年11月,全市回收了6000多辆报废车,其中个人报废的车辆占了三分之二多。

  不过,还是有不少市民表示,希望车辆报废这事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推出更为便民的措施,比如网络预约及网络办理制度、免费上门收取旧车等。还有车主希望提高报废车的回收价格,以经济杠杆的方式来减少“僵尸车”的存在。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车主提出疑问:不按规定报废车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此前我市就有这样的案例:陈先生买了新车,但被卡死在车辆上牌环节。原来,多年前陈先生名下有一辆机动车,已经被强制报废。但当时陈先生并没有通过正规途径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和注销登记,而是通过一个熟人转卖了车辆。这就犯了一个大错——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是国家登记注册的商品,严禁车辆所有人擅自处理,必须交国家指定的废旧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我国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以及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是不得上路行驶的,因为存在较大的事故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对驾驶以及出售报废车辆的行为是予以严厉打击的:“收缴+强制报废”,即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收缴该车辆并强制报废;“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即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报废车辆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将被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那么,什么样的车辆应该报废呢?

  2017年版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不同性质的机动车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而仅以私家车而论,除了上述规定外,还有一些新的变化: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这类车型没有明确的报废年限,直到不能再通过年审就会被强制报废;车辆的里程数达到60万公里后,就会被引导报废;当车龄达到15年后,年检由一年一检变成半年一检。

  “年检、注销”环节不可忽视

  “特别要注意这点——‘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届时车辆就会被强制报废,不得上路行驶。”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说,车辆“年检、报废、注销”三者是密切相关的,关乎每一位驾驶人。

  温州瑞安就有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的豪车因此变成了废铁。去年11月,瑞安的王女士收到一条挪车短信通知。然而在一个多小时后,她又收到一条短信:“您的车辆已连续三周期未检验,已被强制报废,请尽快办理注销业务。”“挪车”变成“车辆报废”,王女士一下子就懵了。她的车是雷克萨斯,是在2008年10月买的,花了40万元左右,9年多时间才开了约6万公里。王女士说,这辆车的保险一直是找同学买的,听说对方可以一并办理车辆检验,所以这几年一直托同学代办车辆检验,但实际上车子已经连续三年没有检验了……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车辆“年检”是非常重要的。不少车辆被强制报废,就是因为触犯了这一条——“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并不一定是连续3年。目前,车辆的“年检”是这样的: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年至第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如此计算,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车辆使用6年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则为3年。如果车龄已经超过15年,“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只有1年半时间,如没有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另外,记者特别提醒市民,所谓的“新车6年免检”,并非是完全不用检测,而是车辆不用去检测站检测车况了,但必要的手续还是需要去交警窗口办理的,两年一次是免不了的。

  说完“年检”,再说“报废”与“注销”的关系。这两个概念经常被驾驶人画上等号,其实不然。简单来讲,“报废”概念针对的是“车辆”,而“注销”概念针对的是登记注册的机动车信息,包括“号牌”。其中,车辆号牌属于公共资源,如果你未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相当于你一直占用着一项公共资源,造成了公共资源浪费。

  而所谓的“机动车注销”全称是“机动车注销登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该报废的车子不报废,也就意味着车辆信息未注销。那么车管所档案中就仍然会显示车辆‘正常’,如果车牌被人冒用,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责任的。此外,省里还有相关的‘制约’措施:原车辆的报废及注销手续未办完,车主新购车辆将无法上牌。”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说,截至去年年末,我市的汽车保有量接近230万辆,汽车驾驶员有300多万人。而在去年,我市注销的机动车约有36万辆,多为摩托车,但注销的汽车也达到了1.7万辆。他还特别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标签: 报废;年检;回收;僵尸车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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