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山葳 绘
今年上半年,江北警方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在慈城一暂住房内遭多名陌生男子劫持,后被人以暴力威胁、将头部按入水中等方式,勒索现金4200元。受害人是一名残疾男子,案件性质非常恶劣。
被害人称,施暴者可能是其“网恋女友”的男朋友,或者是另一伙调解“感情纠纷”人员。
因涉及“网恋”情节,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调查,终于锁定了嫌疑人杨某、黄某及宋某,并将3人一举抓获。经审,杨某等人均辩称,是被害男子欠钱不还,他们不得已才动手讨要,并非“敲诈勒索、拦路抢劫”,而且他们还有3名“知情人”可以作证。
警方根据嫌疑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3名“证人”。经询问,3名“证人”均表示,杨某等人曾帮助受害的那名残疾男子解决过感情纠纷问题,这次索要的是“劳务费”。受害人也认可这一说法。
案情似乎很明了:这是“一场因‘情债’引发的暴力事件”。但侦查员发现了一个极易令人忽视的细节:黄某曾先后6次以受害人调戏其妻子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
“妻子跟他人谈朋友,丈夫拿了钱就接受和解?”这一情况让侦查员“嗅”到了“债务纠纷”背后可能存在的隐情。
据受害人反映,自己几个月前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四川籍“女网友”,随后发展成为“女朋友”,虽保持密切联系,但从未见面。几个月后,一名自称该女子男友的“王某”找到受害人,声称被“绿”了,并以此为由索要巨额“精神损失费”。此时,另一男子黄某“恰巧”出现,仗义出手,表示可以帮助受害人解决男女纠纷问题,只收取数千元“辛苦费”。
警方侦查发现,从未露面的“女网友”,正是3名“证人”之一的周某。经审讯,周某交代了自己冒充女性与受害人互加微信进行“网恋”,后与人合谋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醒单身同胞,网恋需谨慎,涉及金钱务必多个心眼,遇到异样热情、短时间确定恋爱关系的,尤其要捂紧口袋,警惕对方以各种理由、勾结同伙、假扮工作人员进行诈骗,遇上类似情况请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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