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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给企业安全生产负面行为打分
2018年06月19日 09:24:12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罗浩榕

  “原先企业存在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被扣了12分。要是不及时整改,会使企业的信用等级下调,影响产品的出口。”6月15日下午,在天台佳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内,该公司总经理裴照伟告诉记者,该公司的产品主要是出口,信用等级相当重要,“这使我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更加强了。经过整改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扣的分数被及时销掉,安全生产基础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企业的业绩也比之前更好了。”

  今年4月,《天台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开始试行。该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量化打分,执法人员利用智慧安监系统实施记分事实、确认、告知、复核和处理等,与行政处理和处罚同步,时间从第一次收到整改指令书下达之日起计算,周期为12个月,一次记分的分值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严重程度分2分到24分不等。

  与之相对应的是,该县还将该办法与诚信等级评定制度挂钩,根据诚信等级情况采取相应激励和制约措施,周期末累记达12分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被下调1级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达24分以上或一次性记24分的将被直接纳入诚信管理“黑名单”并通报各相关部门,对被评为A级的生产经营单位优先享受各类补助和奖励等政策,对D级和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政策扶持、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约束限制,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天台县安监局副局长徐太慰介绍,制定办法的初衷是为了把安全隐患关进制度的“牢笼”,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因此被列入安全生产动态记分管理的重点对象是管理薄弱、隐患较多、群众投诉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汽车用品行业以塑料、海绵、化纤布料为主要原料,且‘低小散’现象比较普遍,安全隐患较大。因此,和规上企业被率先列入试行范围。”

  被扣分后也能销分。被记分单位可通过按期完成整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完毕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考核合格进行销分。该办法规定,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能进行一次销分,记分12分(含)以上、12分以下,整改完成检查出来的隐患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分别给予销12分、6分。

  目前,该县133家企业共录入隐患538条,共确认扣分1002分。记10分以上的企业有40家,其中12分以上的有28家。“接下来,我们将在别的行业企业推广应用,让更多的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徐太慰说。

标签: 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整改;信用等级;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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