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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设立专项慈善基金 千万资金助力化解“执行不能”
2018年07月06日 06:40:47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 通讯员 纪承伟 李金见

  浙江在线7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勇 通讯员 纪承伟 李金见)“陈法官,救助金已经收到了,非常感谢法院、农商银行和慈善总会!”7月4日一早,接到安徽籍申请执行人王某打来的电话,乐清法院执行法官陈冻如释重负:历时3年多、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执行不能”案子,最终通过创新司法救助途径得到圆满解决。

  王某所说的救助金,是乐清市慈善总会新设的“豸爱”基金拨付的。该基金由乐清市农商银行定向向乐清市慈善总会捐赠,每年200万元、5年共计1000万元,专款专项用于救助涉民生“执行不能”的执行案件当事人。

  2014年11月5日,王某的独子小王搭乘同事干某的两轮普通摩托车,与谷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干某受伤,小王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判决,干某应赔偿王某夫妇交通事故赔偿款34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陈冻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大荆镇泗州堂村核实发现,干某也是这次事故的受害者,伤得不轻,一直在治疗中,根本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奈之下,执行法官转而做干某父母的工作,对方表示愿意借15万元替儿子偿还赔偿款。

  3年来,干某父母不断举债,可执行到的数额与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仍有相当差距。为此,右腿残疾的王某多次从安徽老家赶到乐清维权、上访,认为案件经办法官欺生,懒散不作为。

  今年6月,“豸爱”基金成立。根据王某的实际困难,陈冻向乐清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申请司法救助。在财政拨付的司法救助金0.5万元之外,“豸爱”基金给予当事人1万元的额外救助。最终,王某同意该案程序终结。

  据悉,“豸爱”基金接受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也可以组织开展专项筹资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资金。下一步将加快完善基金的管理和运行,使慈善基金救助常态化,简化审批程序,拓宽救助范围,让更多的涉民生案件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标签: 执行;法官;司法救助;法院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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