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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棚起火消防员却被挡在门外 涉事人员涉嫌违反消防法
2022年01月07日 08:16:32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谢春晖

  浙江在线1月7日讯(记者 谢春晖)1月4日上午10点多,杭州环城北路附近一工地发生火情,起火的是该工地一处工棚。起火后,附近的微型消防站以及多个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处置,很快就控制并扑灭了火。

  这是一起很小的火情,但由于事发地位于闹市区,让不少人小小地紧张了一下。并且救援中,消防员进入场地灭火却遭到阻碍,令人震惊。

  昨天,相关涉事人员因涉嫌违反消防法,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消防员赶来灭火

  保安没领导指令不开门

  事发当天,得知火情消息后,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工地北临环城北路,东临中河高架,有多个入口。距离起火工棚最近的是北门和东门。

  记者赶到现场时,在起火工棚东面的中河北路附近看到几名身着灭火战斗服,携带着灭火装备的消防员,正小跑前往工地东门。记者便跟在了消防员身后。

  经过一段蜿蜒的小路后,来到了工地的东门。此时,东门处于关闭状态。“我们是来救火的,开一下门。”一名带队的消防员向门边的保安喊话。

  保安表示,没有领导的指令,是不能开门的,并表示让消防员们从工地的北门进入。

  “我们是消防员,里面起火了!”消防员显然有点急了。

  “我们的车就停在北门,门是关着的。”现场一名消防员说,他们是从北门跑着来到东门的。

  在现场,记者也与工地保安沟通,希望能让消防员进入。保安说了句,“我去找领导”,转身就离开了。

  涉事人员涉嫌违反消防法

  案件移交公安

  大约过了四五分钟,保安带着几个人再次来到工地东门。“这是工地的负责人,你们跟他说。”保安说。

  消防员再次交涉,工地负责人才同意让消防员进入。“你们消防员不是有人已经在里面了嘛……”一名工地负责人模样的男子,有点不情愿地对消防员说。

  顾不得与他啰嗦,消防员们带着装备进入了工地,前往起火区域。好在在这队消防员进去火场前,已有消防员从工地西门等处进入现场展开救援,这才没有耽误灭火的时机。

  在火情处置中,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简直不可思议。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部门。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随即对这次事件展开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从拱墅区属地的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这起事件的最新进展——“我们对环城北路边工地火灾原因、工地阻碍消防员进入起火现场等情况都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对涉事人员做了笔录。据初步了解,工棚起火原因与工棚内的空调外机有关。而工地阻碍消防员进入起火现场一事,确认属实。”

  拱墅区属地消防救援大队已约谈了工地负责人,并对涉事人员做了详细笔录和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工地涉事人员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2条第五款: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涉事人员将面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消防层面的调查已经结束,我们将相关案件移交给了公安机关,下一步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涉事人员调查和处罚。”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说。

  阻碍消防人员执行任务

  后果很严重

  杭州消防法制处的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谎报火警,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阻碍消防员执行任务等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最高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若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将涉嫌犯罪。

  杭州消防再次提醒: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阻碍消防员正常执行公务,严禁阻挡消防车辆通行。

  记者也在此呼吁:一旦周边发生火情,要畅通消防通道,并为消防救援人员前往起火位置提供必要便利和帮助,切勿阻挠消防救援人员执行救援任务或占用消防通道。

标签: 起火;消防 责任编辑: 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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