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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12时起,全省社保业务暂停办理,5月13日起恢复
2022年04月13日 07:22:14 来源: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记者 鲁佳

  4月12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省社保省集中系统需停机公告》。

  根据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部署,浙江省社保省集中系统需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系统。

  为做好全国统筹系统停机上线切换工作,我省决定于2022年4月18日12时起暂停办理社保业务。

  一、受影响的业务渠道

  1.线下渠道: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办事大厅、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机等。

  2.线上渠道: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 APP、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各地自建网上服务平台等。

  二、受影响的业务

  1.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暂停办理。

  2.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 APP 继续提供参保证明打印、社保查询服务。

  三、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1.线下渠道:2022年5月13日全省恢复。

  2.线上渠道:

  (1)5月14日8时恢复省本级、绍兴、丽水;

  (2)5月15日8时恢复温州、衢州、舟山;

  (3)5月16日8时恢复宁波、湖州、嘉兴;

  (4)5月17日8时恢复杭州、金华、台州。

  四、温馨提醒

  1.2022年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将提前至 4 月底前发放。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统一在6月8日发放。

  2022年5月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6月失业保险待遇恢复原发放时间。

  2.业务暂停办理期间线下渠道可照常收件。

  3.相关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避免出现拥堵。

  如有疑问,大家可拨打电话12345(12333)咨询。

标签: 养老保险;企业职工;渠道;恢复;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 李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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