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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变化
2021年12月30日 14:45:33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周松华 周文丹 通讯员 林丹姝

  记者从宁波市住建局获悉,2022年1月1日起,宁波市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这项政策主要针对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刚性需求,在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情况下,对最高可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可贷额度计算方式、还贷能力测算、贷款期限等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仍然保持不变。

  据了解,2015年国家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以来,尤其是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后,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将明显增加。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来公积金中心咨询或反映能否出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大对二、三孩家庭刚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需求,在深入调研后,宁波推出了二、三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提高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在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商转公贷款资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另据奉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

  但是,2022年1月1日前,借款人所购住房已在本区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或者借款人商转公贷款资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标签: 宁波;公积金 责任编辑: 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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