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遇到交警整治,一驾驶员逆向行驶停下车后,不顾交警要求其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径直往旁边的小店走去,买来一瓶劲酒,在交警眼皮底下喝酒。这让人哭笑不得的一幕发生在浙江新昌。
近日,新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沿江西路鼓山大桥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19时55分,正在执勤的辅警俞成成看到一辆轿车逆向行驶后靠路边停了下来,就上前查看情况。驾驶员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俞成成闻到了一股酒气,于是要求驾驶员进行吹气测试。可驾驶员完全不顾不管,径直走进旁边的小店,俞成成再次要求他测酒驾,驾驶员强调说自己没喝酒,随后在小店买来一瓶劲酒并拧开盖子就喝了下去,俞成成立即呼叫民警赶来增援。民警李建祥听到俞成成的呼叫后,立马也赶了过去,其间该驾驶员在多名交警面前把剩下的劲酒喝了个底朝天。
驾驶员为梁某,53岁,经查,梁某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15mg/100ml,达醉驾标准近4倍。而且,这已经是梁某第5次酒(醉)驾,2020年6月才重新考出的驾驶证,又要回炉了。
在民警带梁某到医院进行抽血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时,梁某的亲人跟民警说:“警察同志,今天就把他关进去吧,省得他在外面经常喝酒。”
酒驾后再喝点酒,真的可以让交警无法分清是否酒驾?其实,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关纪要中就已经明确:在被查获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又故意当场饮酒的,以血液检测的结果认定其酒精含量。
目前,梁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附上梁某前4次酒(醉)驾的查获情况
2010年7月,在104国道线,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2011年2月,在新昌县鼓山西路530号地段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2012年12月,在新昌-蟠溪线,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2014年6月,在老104国道线,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2014年8月19日,因危险驾驶罪,被新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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