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0日凌晨1时左右,永康市在金丽温高速出口卡点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份10混1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样本,经追阳确认,1名广西来永人员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落实流调溯源、风险人员管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在永活动轨迹清晰,具体如下:
9月9日14:47从金丽温高速永康出口下高速
14:55—15:04 在金丽温高速永康出口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
15:09—17:31 在江南街道湖西村天和景园5幢2单元
17:44—17:59 在锦绣江南小区23幢2单元
18:03回到天和景园后未外出
与上述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地区;省外来永人员24小时内落地核酸检测,落实3天3检,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扫“场所码”,并主动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共筑防疫屏障。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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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核酸;病例报告责任编辑:杨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