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定海、普陀两地
2022年度居住证量化公租房申请
有新消息啦!
哪些人能申请?怎么申请?
定海区
1、受理日期
2022年10月17日至11月11日期间开展居住证量化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
2、申请对象
在本区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3、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主申请人持有定海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定海区连续签住满三年
(二)主申请人为在定海区域(纳税地)内企业工作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且在定海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家庭在舟山本岛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转让住房(含出售、赠与、析产、拆迁注销)记录
(四)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848元(含)
(五)申请人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70288元
(2)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1万元
4、评审办法
以《舟山市定海区居住证量化管理实施细则》(定党政办发〔2017〕10号)评分办法,按量化积分高低确定入围申请人。
5、房源位置
房源位置:盐仓街道惠舟新村,面积28平方米,租金暂定为10元/平方米/月,其他收费标准以区房管中心通知为准。
公租房设有卧室、卫生间和阳台,家具、空调等一应俱全,可拎包入住。
6、受理点及咨询电话
线上受理
方法一: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并登录——在首页选“定海区”——选“全省通办 一次办成”——滑动图标找到“更多”——从“生活服务”找到“定海量化积分”——点击“积分申请”——提交必录材料和选录材料——录入完毕后提交申请。
方法二:在“浙里办”APP首页直接搜索“定海量化积分”——在线办理。
方法三:①用“浙里办”APP扫二维码进入在线办理(长按保存图片进“浙里办”扫一扫从相册中选择二维码)
线下受理
各镇(街道)居住证量化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城东街道:0580-2617087
环南街道:0580-2025893
昌国街道:0580-2022432
盐仓街道:0580-8010083
小沙街道:0580-8175327
岑港街道:0580-8011759
马岙街道:0580-8126110
双桥街道:0580-8610148
金塘镇:0580-8043668
白泉镇:0580-8062635
干览镇:0580-8090039
定海区移动营业厅居住证量化受理窗口
7、准备材料
必录材料与选录材料(点击查看)
普陀区
1、受理时间
2022年10月10日-11月10日
2、申请对象
在本区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3、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舟山市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普陀区连续签注满三年
(二)申请人为在普陀区(不含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内企业(纳税地)工作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且在普陀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申请家庭在舟山本岛无住房,且在5年内无住房转让(含出售、赠与、析产、拆迁注销等)记录(截止申请之日)
(四)申请家庭上年度(申请前12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9483元(含)
(五)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252468元
(2)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13万元
4、评审办法
以《舟山市普陀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标准评分,按积分高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计划指标数
2022年度计划提供公共租赁住房5套,房源位于城北瑞欣家园,面积约50平方米 (以实际户型面积为准)。
6、受理点及联系方式
线上受理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可以自行登录“浙里办”,切换城市到普陀区,搜索“积分入住入学”,打开该项应用,进行自主申报。(具体操作识别下面二维码查看)
线下受理
符合申请条件但无法线上受理的可到受理窗口申请。
受理地点:
各镇(街道)社会治理中心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居住在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的流动人口统一到沈家门街道同济路156号普陀区流动人口办证中心办理)。
咨询电话:
普陀区流动人口办证中心:0580-3010451
六横镇:0580-6085050
展茅街道: 0580-6871278
注意事项
1、做好疫情防护
为做好防疫工作,请您合理安排申请时间,线下申请的请提前1天电话预约办理,自通告之日起开始接受预约,预约电话同咨询电话。线下申请请注意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并配合亮码测温。
2、做好材料准备
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请识别下面二维码获取。窗口办理积分申请时,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浙里办”自主申请时,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确保手机号码与公安部门登记号码一致。
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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