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正文

越城、柯桥发布通告,全域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字体:
—2022—
12/21
07:02:08
2022-12-21 07:02:08 来源:绍兴发布

  绍兴越城、柯桥发布关于全域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越城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域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相关活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效减少空气、噪音等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全域范围内实行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行政管辖所有区域。

  二、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自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零时起实施。

  三、有关事项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12345。

  本通告自2023年2月6日起施行。2023年2月6日之前按照市政府2019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绍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绍政发〔2019〕4号)有关规定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柯桥区

  关于全域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相关活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效减少空气、噪音等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全域范围内实行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管辖所有区域。

  二、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自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零时起实施。

  三、重大节会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四、有关事项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经营、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12345。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9日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烟花;绍兴责任编辑:庞舒青
融媒产品
浙江宣传
惊雷剧社
群众工作室
朝闻浙江
精品专题
更多资讯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