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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新埭镇购买服务,破解社会管理难题——
政府治理创新,摊贩不再“游击”
2016年10月17日 04:09:02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任迎春 何鸣宇

  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李攀)说起城管与摊贩,在许多人印象中,这是一对令人烦心的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看似有着天然难以调和的矛盾,但这道社会治理难题,日前在平湖新埭镇却被剥茧抽丝理出了“线头”——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帮助摊贩自治,在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中,写出和谐答案。

  [难题]

  “猫捉老鼠”如何解

  两年前,新平湖人、江西小伙孙意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不必再和城管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能安安心心地经营自家的小面食摊。

  两年前,平湖新埭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潘二明同样不会想到,他再也不用像以前一样,协调有关部门,每天上街扯着嗓子四处“轰人”。

  2014年9月18日,这个日子,潘二明记得特别清楚。那一天,新埭镇30多家服装店经营户到镇政府“投诉”,称店门口被各种小吃摊“包围”,没法做生意。

  潘二明马上带着城管队员把整个镇区“清扫”了一遍,可没过多久,轮到包括孙意在内的摊贩们集体上门要“说法”了:不让摆摊,怎么养家糊口?在那以后,摊贩们干脆“化整为零”,跑到镇区以外打起了“游击战”。新埭镇服装产业发达,镇区以外的规上企业有70多家,工人众多,马路市场慢慢形成,成了摊贩们的“天堂”。

  这样一来,问题非但没能解决,反而变得更复杂。在嘉兴广越服装厂门口,一段不足百米的三车道公路,常常被百名小摊贩挤压成单车道,往来上海、嘉兴的大货车频繁途经此地,险象环生。

  难题,怎么破?新埭镇想过很多办法都不奏效。去年,在平湖有关部门的牵针引线下,新埭镇联系到上海一家名为“飞扬华夏”的社会组织。这个组织提出了一个别出心裁的社会治理理念:通过搭建“摊贩、企业、社区、政府”四方共商平台,建立“摊贩自治委员会”,形成文明公约,通过商贩诉求表达和自我管理、自我督促,整合社会各方参与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整治难题,实现“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共赢目标。

  一个听起来挺美好的设想,但实施效果究竟如何?谁都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过,既然谁都管不好,这个办法就得试一试,新埭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了该社会组织。

  [破题]

  半年时间搞调研

  夏志慧,“飞扬华夏”负责人,孙意第一次见到他时,并没有给好脸色:“社会组织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政府找来管我们的帮手?”

  可在这位“帮手”身上,孙意又明显感受到一种不一样的处事风格。

  “要想让摊贩们了解自治,愿意自治,我们首先得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夏志慧说。

  办法,再简单不过,夏志慧和他的团队用了整整半年,一家一家去摊点上吃,和摊主聊,获得他们的信任。半年过去,近百家摊贩和夏志慧交了朋友。同时,一份近4000字的调研报告也制作完成,内容之细让人惊叹:各家摊贩销售的食品种类、出摊时间、经营收入、摊主户籍、对自治的看法和态度……报告还提议,为摊贩划出专门的经营区域。

  从这一串数据中,夏志慧的团队分析发现,大部分摊贩渴望改变“躲猫猫”的现状,但同时也有顾虑:自治之后,会不会影响经营效益?经营的“黄金地段”是不是就得让出来?自治的管理费会不会很高?

  对于这些问题,随着几方共同参与的座谈会上的一次次讨论研究,意见、声音逐渐趋于统一。

  [答题]

  “摊贩自治”皆大欢喜

  不久前,在最后一次座谈会上,成立“摊贩自治委员会”的事宜被提上议程。按照自治要求,“摊贩自治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摊贩自行推选出的代表担任,此外还包括企业代表和社区代表等。委员会接受新埭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监督,并承担卫生环境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日常事务,以及协调摊贩关系、宣传相关政策服务等。

  年仅26岁的孙意,因为党员的身份,受到新埭镇、公益组织和摊贩们一致邀请,担任委员会委员。原本,孙意以为这是得罪人的活,但实际上,摊贩们都十分珍惜合法经营的机会。镇政府划出专门经营区域,摊主实名注册登记、摊位公开抽签选定、制定临时自治公约……一切工作顺利稳步推进。“管理协调起来也没那么麻烦。”孙意说,从被管理者转换为管理者,“摊贩自治委员会”得到了众多摊贩的支持,大家愿意参与到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中。

  日前,近百家摊贩转移至新埭镇流动摊贩疏导点,过往食客依旧熙熙攘攘,但都在限定区域,摊贩与行人、车辆互不干扰,道路干净、整洁。

  平湖市委政法委负责人表示,“摊贩自治”是一种理念、机制和模式的创新,在行政推动无法有效解决难题的情况下,积极创新思路,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变“强制管理”为“服务管理”,变单向管理为互动多元参与,有利于化解矛盾,实现自治、共治与法治的“三治一体”社会治理新模式,这种模式在“博弈”中找到了平衡点。

  [专家点评]

  寻求“善治”

  实行“摊贩自治”以来,新埭镇辖区内的摊贩随意流动少了,道路状况、镇容镇貌明显改善,城管部门肩上的压力得到减轻,腾出的人手也被充实到更基层的村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新埭镇的探索可视作是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自治”究竟有着什么样的魅力?平湖探索的这一新型社会治理模式将来是否可以在其他地区复制?

  在省社会学会会长、省政府咨询委委员杨建华看来,尽管“摊贩自治”在平湖刚刚起步,但目前来看,效果喜人,这种方式在城管和摊贩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现代的社会治理寻求的是一种‘善治’,即大众广泛参与,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政府与摊贩的关系,就是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转为互动合作的关系。”杨建华说。

  杨建华认为,摊贩与政府的合作,通过个体很难实现,需要搭建起以人群、居住空间、行业协会等为载体的平台。以平湖的“摊贩自治”为例,通过自治委员会将摊贩群体集合到一起,由此产生了互动对话机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相互间因不了解、不理解而产生不必要的摩擦与对抗。“一些曾经探索的摊贩柔性管理,比如简单地设置疏导点,说到底还是一种‘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杨建华表示。

  此外,从长远来看,转换关系对被管理者本身也将产生积极作用,有了自治委员会等载体,这部分人群的利益诉求可以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公约等规则,自我遵守,类似的模式完全可以在其他领域推广复制。

  至于“摊贩自治”究竟能走多远,杨建华认为,在没有更好的治理模式创新之前,首先要有尝试改革的决心;其次,具体规定还要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标签: 平湖;治理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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