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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发生一起骗保案 意外死亡投保人6年后“死而复生”
2016年12月23日 14:26:58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 俞黎新 通讯员 庄军

  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6年前,安吉人江某意外“死亡”,其受益人获得了一笔六万元的意外保险赔偿金。然而,6年后,江某又在这家保险公司买了一份保险。
  保险公司一查,江某这6年间一直健在。也就是说,江某意外死亡家属获赔6万元,涉嫌骗保。那么,这当中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猫腻?
  今年8月底,安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安吉某保险公司的报警,立即展开侦查,江某却说6年前从未在该保险公司购买过保险,六年前猝死的丈夫也未帮助其购买过保险。
  显而易见,这是一起保险诈骗案。但让办案民警疑惑的是,如果是江某骗保,那么6年后,她怎么会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再购买保险?
  江某至今仍然活着,且是一个农村老人,又没有什么文化,根据保险理赔材料中出现的伪造材料看,有多个相关单位的公章盖着,一个没文化的人显然伪造不出这么逼真的假材料。
  通过调查,侦查人员得到了一个重要线索,江某的亲戚陈某在该保险公司上班。经核实,陈某就是这笔保险理赔的复核经手人,从整个理赔的材料、审批这些环节来看,只有陈某具有作案的可能性。
  警方依法传唤了陈某,陈某说了实话。6年前,亲戚江某的丈夫猝死前曾经找到陈某,让他帮助江某购买一份价值6万元的意外事故保险。
  可没过多久,江某的丈夫因生病猝死,陈某认为江某的丈夫后,他帮助江某购买保险的事情江某不知情。陈某起了贪念,私自伪造江某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虚假材料,伪造受益人虚假身份信息,从外地私刻公章的人员那加盖相关证明单位的公章,在江某的保险期限过期的情况下再次以江某身份名义购买一份价值6万元的保险。并利用自己审核复核人的职务便利条件,将江某的保险理赔金占为己有。
  至此,该案已经顺利破案。陈某一直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但他没想到六年后,保险人江某在私企上班,企业帮助她在同一家保险公司再次购买一份保险,致使这个骗保案件时隔六年后被拆穿。目前,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标签: 保险;骗保;意外死亡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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