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朱国华 姚陈芳)日前,湖州南浔区组织开展了深化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的专项交流,并下发了前三个季度“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的专项分析通报,再次强调“抓常抓细”的要求。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该区出台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探索“三谈一会”机制,分别制定了约谈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召开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4个实施细则,逐项明确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处置方式等,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谈一会”机制,明确规定将约谈提醒工作纳入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一级谈一级”的责任,实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约谈提醒“全覆盖”。随着约谈提醒的日常化,不少党员干部主动找到党组织,要求“红脸出汗”。
为使谈话函询进一步发挥警醒、教育和震慑作用,该区通过出台《关于规范区管领导干部谈话函询工作操作办法》,明确了谈话函询的适用情形与方式、如何进行规范化操作及后续处置,从而推进这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努力实现应谈必谈。今年以来,谈话函询所占问题线索处置比例同比上升150%,审核率和了结回复率均达100%。
近日,接到区委巡察组边巡边改的问题清单后,湖州南浔市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召开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适用情况,立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各自职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与责任,并及时制定措施,两天内共清退相关资金4.8万元。从原来“一年一次到点开”到现在“有了问题马上专题开”,该区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有了新变化,成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抓手。
截至目前,南浔区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23人,其中约谈提醒225次,谈话函询9人次,诫勉谈话45人次,责令召开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21次。据统计,“第一种形态”在“四种形态”中的占比达62%,受党纪政务处分及以上处理的比例,同比明显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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