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6日讯 2010年3月1日,《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颁布,如今已是实施的第七个年头,全市人群的吸烟率从2008年的25.4%,降至2014年的20.5%,远低于全国城市居民28.1%的吸烟率。
2016年,因为举办G20峰会,全球都将焦点聚集到杭州。为了打造无烟峰会,杭州也对照着国际标准,提升控烟管理工作的国际化水平。如今,杭州已被誉为“准一线”城市,在控烟方面,它与一线城市的差距还有多少?记者对话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姜垣副主任,以及国际防痨和肺部疾病联合会控烟媒体官员王芳。
控烟6年罚款70余万元
杭州市卫生和计生监督所控烟专家介绍:2008年,杭州市民吸烟率为25.4%,其中男性吸烟率为47.44%,女性吸烟率为2.79%。近六成人每天暴露于二手烟环境中,56%的人会在自己的工作场所遭遇他人吸烟,60.7%的人吸烟时不考虑他人感受。
控烟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69695人次,检查167589家,责令整改10483家,警告1341家,罚款894家,罚款金额706600元。
做好控烟管理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投诉举报。自条例颁布之日起,原杭州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96301,作为控烟投诉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平台覆盖全市13个区县,将涉及控烟违法行为的投诉案件,第一时间反馈给辖区的卫生和计生监督所处理。
禁烟场所并非完全无烟
杭州的控烟成果有目共睹,但在姜垣副主任看来,杭州控烟条例的内容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仍存在差距。
“条例将全市公共场所划分为十类禁烟场所和九类控制吸烟的场所。禁烟场所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场所、托儿所、幼儿园等。”姜垣副主任表示,因为用了列举方式,没列举到的场所就不在禁止范围,因而漏掉了大部分工作场所。列举到的场所也只做了限制性规定,如医疗活动场所,而不是整个室内。所以在禁止吸烟的场所,也并非完全禁烟。
与其他多个已经立法的一线兄弟城市相比,杭州的《条例》仍有一定差距,某些条款规定的缺陷对有效执法带来难度和困难。比如《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了5类场所全面无烟,《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等都规定了除餐饮和酒吧等娱乐场所外的6类场所全面无烟。
控烟媒体官员王芳也表示,杭州市控烟制定于2009年,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后较早制定地方立法的城市。《公约》第8条明确要求:禁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杭州在规定禁烟范围方面,与《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的要求有很大距离。
杭州控烟条例修订应倡导全面无烟
雾霾天,许多人会戴口罩出门,但躲得过室外雾霾,却躲不过室内的烟雾。市疾控中心曾做过实验,吸烟包厢里的PM2.5,每立方米可达1000微克;点燃一支烟,可以让PM2.5数值飙升9倍,室内的PM2.5九成来自香烟。
科学研究证明,二手烟暴露没有“安全水平”可言,只有100%的室内无烟环境,才能有效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暴露。
相关控烟专家表示,要推动杭州控烟条例修订,立法理念需要改进。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全面无烟环境标准,要在8类场所全面禁烟: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不包括大学);大学;政府机构;任何种类的室内办公和工作场所;餐馆和提供食物的场所;咖啡馆、酒馆、酒吧或提供饮料的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杭州应参考控烟先进国家地区和我国部分城市立法,对控烟条例进行修订,倡导无烟环境,最终在杭州市实现全面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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