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消保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30件,解决2338件,投诉解决率88.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2万元。
具体而言,产品质量、其他和售后服务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72%以上。“与上年同期相比,今年一季度的投诉量大幅下降。”省消保委副秘书长韩志斌透露。
解释,得益于消费维权服务站、绿色通道等工作的推进,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率上升;同时,随着新《消法》的贯彻落实,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网络购物消费纠纷增多
“与去年同期相比,服务大类投诉量也呈下降趋势,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下降明显,但销售类投诉问题增幅巨大,主要原因是网络购物投诉量的激增。”根据此次发布的第一季度全省投诉情况报告,2017年一季度涉及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为86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稳中有升。
“这是一些电商利用格式条款逃避七天无理由退货。”韩志斌分析,在电商平台购物中点击“下单”按键的同时,页面设置的一键关联机制就视为消费者同意商家对无理由退货条款的约定了。“几乎很少有人会仔细翻看各电商平台上的用户格式条款。即使有人查看也会发现,这些所谓的用户条款或协议往往篇幅冗长、专业化程度高、无关键词加粗加大提示,消费者也没办法只能点击确定。”
与此同时,跨境电商和微商的退货追偿机制不完善,也加剧了纠纷和投诉。
预付卡消费投诉居高不下
“第一季度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摄影与教育培训领域。”第一季度全省投诉情况报告显示,预付卡消费投诉问题主要集中于经营服务、经营产品以及霸王条款等方面。
针对此,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就提出了新的要求。
“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与此同时,此次《办法》规定,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房屋装修问题纠纷多
“一些装修公司缺乏一定设计水平、施工能力,管理欠缺规范,甚至缺乏建筑业企业资质。消费者有的不明就里,有的贪图便宜,找其装修后,装潢质量难保障,保修义务难履行。”
不仅如此,报告也指出了一个新的纠纷趋势,“对于一些室内空气超标,装修单位和家具厂家各执一词,而检测的标准也存在着漏洞,导致一些经营者拒绝为消费者解决问题。”
具体问题表现为,“通过装修公司装修,大多数消费者不了解建材,自购材料时某些施工方会通过介绍或推荐消费者去购买材料而收取其中回扣;或多开材料,少用多买,多余材料被施工方借以谋利。如果是包工包料的,一些施工方又会在用料数量、用料品牌上做些文章。”
不过,浙江已经启动部署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工作以及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四大行动”,旨在进一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将创建放心示范市场700家、放心示范商店5000家、放心示范网店4000家、放心示范餐饮6600家、放心示范景区5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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