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了这项“7·30”交通肇事案调查结果。
浙江在线8月4日讯(记者 叶临风)7·30事故发生后,杭州警方委托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对涉案的浙A87T97号小型越野客车进行检验鉴定。该中心对车辆制动、灯光及转向系统作了检验鉴定,已于8月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
据报告显示,送检车辆制动系统可实现制动功能,灯光及转向系统均无异常。
检验报告已陆续送达受害者及家属、犯罪嫌疑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解读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婷:
这份报告是什么意思?
车辆制动系统进行了静态测试,结论显示:制动系统是可以实现制动功能的。
律师个人解读是:刹车系统既然能够正常工作,说明刹车系统与定责之间关联性不大。
为什么没有关于油门的鉴定结论?
网友盛传,事故发生原因系驾驶员“踩到油门”了,鉴定报告并未对此做出回应。“油门”是车辆的动力系统,因为事故车辆的发动机不能正常启动了,所以这个动力系统无法进行事后鉴定了。不过后续鉴定部门将会出具车速鉴定报告。如果车速结论显示车辆超速,那么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车辆超速,均意味着驾驶员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如果当事人不认可这份车辆鉴定结论,怎么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徐宗新:
竞舟路文二西路口7·30事故,杭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在8月4日就发布了车辆检验鉴定报告,这在交通事故中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间算是比较迅速的,当然这也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需要。
徐律师说,从目前交警部门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来看,车辆的制动系统没有问题,也就不存在“刹车坏了”一说。根据这个鉴定结论,可以排除2种情况:第一,可以排除是车辆偶发性、突发性的故障导致的事故,也就是说,可以排除这种意外事件;第二,可以排除是车主或者驾驶人明知是车况不好而上路的疏忽大意的过失。
当然,车辆没问题,那么可能是人的问题。到底是驾驶人什么原因引发的事故,肯定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比如是操作不当的疏忽大意,还是紧急避险,还是故意犯罪,这有待进一步查明。
徐律师说,交通事故中的车辆检测鉴定结论,会第一时间告知嫌疑人,同时一般也会告知被害人一方。
(部分内容综合自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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