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江鲜,历来是沿江两岸百姓餐桌上的美味。而如今,有一种鱼可能要渐渐告别我们的餐桌。
今年1月,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加强2021年长江口水域鳗苗专项捕捞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渔民只有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以下简称专项证)后,方可从事鳗苗捕捞。
记者从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近日,杭州农业综合执法队也向沿岸渔民发放了《关于严厉打击鳗苗非法捕捞执法工作的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杭州辖区从事鳗苗捕捞作业的,视为无证捕捞依法进行查处。
事实上,今年起,杭州市就不再发放专项捕捞许可证。这意味着,杭州渔民将永久性禁捕鳗苗。
鳗苗捕捞一直是我省河口和近海海域渔民的传统作业,生产水域主要集中在钱塘江口、舟山近海海域等长江口周边水域,但长江口水域生态地位重要,是长江禁捕工作的重中之重。鳗苗捕捞如管控不当极易产生负面效应,给长江禁渔工作带来被动。
根据文件,对于长江口鳗苗捕捞管控区(北纬30°52´、北纬31°43´36"及机轮拖网禁渔区线所围成的水域),我省原则上不核发区内的鳗苗专项捕捞许可证;对于其他水域,按照“五定”(定渔船、定船员、定时间、定网具、定场地)原则,从严从紧管控作业规模和生产秩序。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鳗苗捕捞的专项许可证,需要具备海洋捕捞证才能申请。而杭州属于内陆,区域范围内没有海洋,目前现所有的捕捞证均为内陆捕捞证。
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现在,所有在钱塘江杭州段捕捞鳗苗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如果捕捞的鳗苗经济价值超过500元,就属于刑事犯罪,最近我们和公安机关正在严厉打击专项执法。”
据悉,在全省其他地区,今年共有300多艘渔船申请到了鳗苗专项捕捞证,这些渔船主要分布在嘉兴、舟山、宁波、绍兴、台州等地区。
发证最多的平湖,今年有200多艘渔船可以进行鳗苗捕捞作业。这些船只除了在杭州湾水域作业外,还会申请去舟山嵊泗列岛等地捕捞鳗苗,这些作业区域则是允许捕捞鳗苗的合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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