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市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报告,2020年杭州围绕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城市目标,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在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二,比2019年前进两名,获得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6个区、县(市)进入全省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县(市、区)前30名。
2020年,杭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方面,打造“亲清在线”新型政商关系数字平台,实现政府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协同、在线互动,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
另外,过去的一年,杭州持续打造最优法制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减税降费增强企业信心,在全国率先推行开办企业“分钟制”、工业项目审批“小时制”,推出“1+12”抗疫惠企政策、“23+N”税收政策服务举措,“用水用气用电”、“获得信贷”等指标全国领先,营商环境评价位列全国第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城市排名位列全国第一。
在加强行政立法方面,杭州健全地方性法规配套政策。针对《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出台《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等59件配套政策。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标准、对标“重要窗口”、对标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还存在短板和问题。比如,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区、县(市)对法治建设抓得不够紧,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等。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具体从四个方面着手,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矛盾纠纷化解为重心,强化源头治理;以教育培训为途径,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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