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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消费指南来了 吃住行游购如何防“坑”?
2016年09月29日 14:47:59 来源: 金华日报 朱静怡 卢友旺

  浙江在线9月29日讯 “十一”黄金周是消费旺季,近日,市物价局发布价格消费指南,包括旅游消费中的常见价格问题和纠纷,帮助市民和其他来金游客消费时绕开这些“坑”。

  如果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价格问题或消费纠纷,可及时进行投诉,市物价部门已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值守,24小时开通12358投诉电话受理消费者的来电投诉。

  消费前看清价格

  近年来,各种“天价虾”、“天价鱼”的宰客现象屡见报端,引发广泛关注。市物价局提醒,消费者在就餐时,要注意选择明码标价的商家进行消费,金华城区餐饮明码标价做得相对较好,特别是规模较大的餐饮和商场小餐饮,计量和价格都予以标明,相关的服务收费也均标明,但乡镇餐饮明码标价工作相对薄弱,消费者在消费前还是要事先问清价格和数量,特别是标示“时价”的必须先问清当日价格,再决定是否消费。

  预订前,不妨多问几句,仔细一些,比如菜肴的分量和价格,以及是否还会收取其他费用等。结账时,消费者别忘了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明细,养成“先看账单后买单”的良好习惯,避免酒店因节日忙乱造成误收或多收餐费,并索取发票作为维权的重要凭证。光顾那些通过餐饮点评网站消费的餐馆,支付时记得核对,看看是否按承诺价格进行收费。

  “十一”出游开销中,住宿比重不小。消费者在订房或入住酒店时,要认真查阅房价公示、提示、提醒、须知及退房要求等内容,避免因漏看产生纠纷,造成损失。

  如果是网上订房的,建议要与宾馆、酒店经营者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宾馆、酒店与网站的信息传递问题,造成出行烦恼。特别是网上预定者对住房有特殊要求的(如无烟房、非邻街房、母婴房等),需进一步联系,确保万无一失。

  入住和续住前,要再次确认每天的住宿费用,避免经营者随意涨价,与经营者达成优惠协议的,要落实到文字上,避免经营者事后否认。酒店内相关消费如果不清楚的,提前查询问清。今年7月,消费者俞某在市区某酒店就因未事先了解清楚电话资费标准,事后结账闹纠纷引起投诉。

  对先消费后结账的娱乐项目,应该先了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然后决定再消费。对娱乐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未公示的,应谨慎消费,要求商家列出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确认单后再消费,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出行提前做功课

  国庆长假高速公路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出租汽车、租车服务务必须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

  针对自驾游,市物价局提醒市民出行前应做好功课,事先了解行进的路线和停车场地。根据停车时间的长短和消费能力,选择适合的停车场。车辆要尽可能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志牌(包括临时停车标志牌)的停车场,并确认进出场时间,留意其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在保留好相关证据的同时向物价部门举报。

  市物价局提醒,市民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时,要查看旅行社经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信誉程度是否可靠。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条款,明确交通工具、路线、就餐、住宿标准、景点游玩时间等内容。缴费后要及时索要发票和旅游合同,便于维权。

  面对低价诱惑要理性应对,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合理的旅游路线。切不要贪图小便宜,防止陷入“零团费”的陷阱。在旅游景点消费时一定要理性,货比三家。要理智应对赠券、打折、返现金等促销诱惑,切勿贪图便宜。谨防经营者使用虚构原价、循环消费、误导手法等设计消费陷阱欺骗消费者,购物时也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标签: 十一;消费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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