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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放全国首本记载有契税完税信息的不动产权证
2016年11月24日 16:37:0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记者 楼雅琪

  市民领到全国首本记载有契税完税信息的不动产权证

  中国义乌网11月24日讯(记者 楼雅琪)今天(11月24日)上午,在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前,市民周春仙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就领到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这也是全国首本记载有契税完税信息的不动产权证,标志着义乌在利用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从上交材料到拿到不动产权证,我只花了1个小时,而且还不需要重复递交材料。”拿到证的周春仙高兴地说。按之前的流程她需要将材料交给不同的部门审批,至少需要3天。

  义乌发放全国首本记载有契税完税信息的不动产权证

  中国义乌网记者了解到,根据《义乌市涉税转移登记一体化办理试行办法》规定,目前可以办理的项目为“出让”的商品房和二手房转移登记。其他转移登记暂按原规定办理。

  从今天(11月24日)起,不动产转移登记将按照“一窗受理、信息交换、同步办理、两证合一”的流程办理,办事群众将先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然后到地税窗口缴税,完税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不动产权证。群众办事将不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减少了办证环节,缩短了办证时间。各相关部门也通过数据共享,减少了工作量和行政成本,提高了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义乌启动了不动产信息交换暨转移登记一体化办理改革试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改革试点统筹,牵头制订了《义乌市不动产涉税转移登记一体化办理试行办法》;市国土局、地税局是重点改革部门,调整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岗位、流程、办事资料等事宜,并合作开发信息交换系统。为减轻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目前还暂时停止了房产交易收费。

  通过实施不动产信息交换暨转移登记一体化办理改革试点,义乌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国土部门的不动产信息系统与税务部门的“金税三期”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同时,通过数据交换,实现了契证与不动产权证的“两证合一”。

  相关知识:

  办事资料

  不动产登记窗口不再收取税收缴款书,其他按原规定收取。

  契税窗口按以下规定收取:

  1、商品房转移登记

  (1)出示(用于核对数据,不收取)购房人身份证明、购房发票;

  (2)申报家庭唯一住房或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及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窗口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不再收取房屋分层分户测绘图、平面图及复印件,土地分割证及复印件,预售证附件及复印件。

  2、二手房转移登记

  (1)出示(用于核对数据,不收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2)原契证;

  (3)申报差额缴纳增值税的,转让方提交购买该房屋的发票;

  (4)申报家庭唯一住房或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及复印件;

  (5)不动产登记窗口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不再收取原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复印件,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买卖契约(合同、拍卖成交书等)。

标签: 契税;不动产权证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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