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被捅伤后夺刀反击 没错,这就是正当防卫
2019年11月11日 04:14:09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肖菁 通讯员 范跃红 徐志涛 王凯玲

浙江在线11月11日讯 凌晨郊外,一把血迹斑斑的水果刀,两名伤痕累累的嫌疑人,一起看似“互相伤害”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却做出了与侦查机关认定罪名截然不同的处理决定。

这是浙江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有关正当防卫案件的认定。

一起民间借贷变成持刀伤害

2018年3月,程某以修车需要钱为由向张某借钱,双方约定分期归还。

实际上程某根本没有汽车,而是把钱拿到网络上炒外汇,赔了个底朝天。借款归还了一期后再无下文。

张某找不到程某,就找到程某的父亲抱怨一番。程父气得把程某大骂一通。程某向张某请求再宽限半个月,张某答应了。

2018年6月14日,离双方约定的还款日还剩一天,程某说可以还钱,约张某于次日凌晨到其经营的养殖场见面,并再三叮嘱张某独自前来。出于安全考虑,张某还是找了个朋友,但让他等在路口,自行深入养殖场。

过了好些时间,朋友听到呼救冲进去,已经是两个人鲜血淋淋的场面了。

抽丝剥茧

发现一方系正当防卫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程某、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于今年年初移送武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1月,检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张某。“程某约我见面商量还钱的事情,但是没谈拢,他就拿刀把我捅伤,我逃跑的时候掉到水沟里,他还跳下来用刀捅我,我反抗时才把刀夺过来捅伤他的。怎么现在我还成犯罪嫌疑人了?”情绪激动时,张某掀起衣服向检察官证明伤势,腋下、腹部、胸部等十多处伤疤触目惊心。

与之相反,程某辩称:“是张某尾随我进厨房还打了我一拳,我才拿刀捅他的。之后我追出去,看见他掉到水里,我就继续和他打,就在那时被他拿刀捅伤。”

两人对见面后的过程各执一词。到底是谁在撒谎?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

检察官通过对比双方多次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报告以及DNA鉴定结论,发现程某的供述与辩解存在诸多疑点。

面对多项质疑,程某只好如实交代。“当天我想约张某出来谈一下还钱的事情,想问问能不能晚点还或者是少还一点,但没有谈妥,我就跑回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将张某捅伤了。”虽然程某对是否有预谋矢口否认,但其供诉足以推翻张某先动手殴打的辩解。

以此为突破口,检察机关逐步查证事实真相,并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强相关证据,查明双方见面后,程某在请求延期还款被拒绝后,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张某胸部刺去。张某受伤逃跑,程某持刀追赶。在逃跑过程中张某摔入水沟,程某追上张某后继续持刀捅刺。张某夺过刀,边呼救边逃跑,先后两次摔倒在地,程某仍上前用拳头殴打他的头部。张某持刀反击将对方捅伤。

由此,检察机关证实了张某确实是在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的情况下,出于防卫为目的,将程某手中的刀夺过,并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虽然造成程某轻伤的后果,但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日前,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程某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而张某则被检察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至此,一起由检察机关监督纠正认定罪名错误的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办理。

标签: 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水果刀;正当防卫;罪名 责任编辑: 朱戈倩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被捅伤后夺刀反击 没错,这就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