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6日讯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笔者第一时间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为保障全会精神在基层贯彻落实到位,我们纪检干部要当好“三者”:
要当认真学习党规党纪的“先行者”。纪检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制定出台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提出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等全新的理念,本次会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若干准则》《监督条例》,这一系列新制度的出台和新理念的提出是有机统一的,是一脉相承的。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对这些党规党纪我们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充分运用好电视、微信、网络学院、干部夜学等平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和领会具体内涵和要求,做认真学习的“先行者”,为党员干部树立学习的标杆。
要当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的“示范者”。“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作为监督党员的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的强烈意识,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遵守党规党纪,拒腐蚀,防围猎,慎交友,管亲属,时刻守住做人、处事、用权的底线。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我们更应该以身作则,坚持带头做好行为作风的表率,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询问质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和强化自身能力素质建设,为进一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维护党规党纪权威,保障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要当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捍卫者”。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新通过的《若干准则》《监督条例》以及不久前出台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目前许多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涉及违法犯罪而受到查处的党员干部,都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量的变化不重视,导致最后无视组织、无视纪律甚至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的发生。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我们纪检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及时咬耳扯袖,对存在轻微问题的干部及时批评诫勉,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作者单位:庆元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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