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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力争本月底发放到位,涉及87万人
2016年09月29日 06:16:33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任社

  浙江在线9月29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段琼蕾 通讯员 任社)昨天,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按照浙江省部署要求,宁波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据宁波市人社部门统计,此次调整涉及宁波87万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力争在9月底发放到位。

  据了解,宁波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6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企业退休(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增加;

  第二部分,根据退休(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20元的,补足到20元。

  第三部分,按退休(职)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社区综合补贴)的1.7%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即: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举例:李大妈今年67周岁,全部缴费24年,现月基本养老金为2755元,她每月可以增加的养老金为194元。(其中,第一部分60元;第二部分:15年×2元+9年×3元=57元;第三部分:2755元×1.7%=47元;高龄倾斜30元)。 


标签: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宁波 责任编辑: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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