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钱江晚报通讯员 魏溪 林朝阳 记者 邹洪珊)慈溪的崔女士在村道上骑电动自行车,竟然摔伤了。
她说原因是路边的树上拴了一头羊,羊一跑,拴羊的绳子绷直成了“绊马索”,把崔女士摔成了腰椎体压缩性骨折。
这算是飞来横祸吧,事后崔女士状告羊主人,要求赔偿。
可村道上没有目击者,现场也没有保护好。羊主人也叫冤。这案子到底要怎么判?
骑着电动车摔成腰椎骨折
她说是因为一条拴羊的绳子
崔女士今年50多岁,是掌起镇陈家村人。
今年3月8日中午,她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陈家村的村道由北往南行驶时,摔伤了。
崔女士说,这条村道是一条平直的机非混合的砂石路,路宽3.6米。事发当天天气晴好,路面干燥,村路上也没有其他车辆。
那怎么就摔倒了呢?
崔女士说,因为路边一根拴羊的绳子。
“当时路面东侧一棵树上拴着一只羊,我正骑得好好的,拴羊的绳子突然弹起绷直,就把我的电动自行车绊倒了。”
车子被绊事小,崔女士摔得挺严重: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了5天,出院后卧床休息了3个月。
等病一好,崔女士就决定状告拴在路边树上那头羊的主人。起诉状上,崔女士要求羊的主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
可是递交起诉状的时候,崔女士没有提供现场的照片,只是拿出了一张交警队出示的交通事故证明。
在那张证明书上,交警部门只是记录了崔女士描述的过程,但对事故的责任,并没有进行认定。
根据证明书的的内容,交警是事后去的当时现场 情况已经有了变化,拴羊的绳子已经不在了,无法说明当时的情况。
羊主人连连叫冤:
赔钱可以,赔这么多不行
随后,法官找到了羊的主人马某,他是台州人,在掌起一带从事养殖业。
说起崔女士的事,马某也是一脸郁闷。
“我的羊有10多斤重,每天都在那一带放养,确实是拴在路边的树上。但是这条路宽3.6米,拴羊的绳子大约有1.5米长,对路人的安全和行走构不成阻碍。”
马某说,根据崔女士行驶的方向,她应该是靠右行驶,而他的羊放养在路的左侧,怎么可能被绊倒呢!除非她违反交通规则逆行。
马某还说,崔女士的事情发生后,他其实已赔付崔女士2000元医药费。但事后,崔女士的家属称,实际的医疗费等支出与2000元之间差距较大,提出让马某再付4000元。
但马某坚持只接受最多赔付3500元。
因为500元的差距,两方互不相让协调失败,最后只好对簿公堂。
在他看来,崔女士摔伤与自己的羊没有因果关系。面对崔女士提出的2.8万余元的赔偿诉请,马某表示难以接受。
马某说,事发后第二天中午,崔女士家属到当地交警中队报案。交警对车辆和道路进行了勘验,但由于现场未进行保护,无法查证事故发生时拴羊的绳子状态及当时崔女士的精神状态,交警对交通事故的成因也无法查清。
其实双方各有过错
法官最后调解成功
双方互不相让,眼看着案子就要开庭。法官先进行庭前调解。
这一次,崔女士拿出了一张现场照片。
“我们一开始以为是羊栓在树上,放养在田埂上,但从照片看羊跑到了村道上。路上怎么能放羊?还是主人不在的情况下。“
除了放羊的位置有问题,法官还发现,照片上羊绳的长度明显超过了1.5米,存在安全隐患。
很明显,羊的主人存在过错,应该负主要责任。看到照片,羊主人马某就不吭声了。
不过,法官说崔女士本身也有过错:骑车没有戴安全头盔。
还有一个问题:崔女士提到,当时是因为羊受到惊吓带起绳子,这才绊倒了自己的车子。
但羊为什么会受惊吓?这个原因,崔女士也没有多说。
法官认为,崔女士在行驶中既然看到路边有羊,就应该控制车速。但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她当时车速过快,且没有减速。对此,崔女士也没有否认。
最终,双方同意互谅互让,马某再补偿崔女士部分损失,崔女士也接受,这场官司,最终和解收场。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