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宁波今起启动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培养制度
2016年10月12日 09:58:48 来源: 宁波日报 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新录用公务员向宪法宣誓

  昨天上午,155名新录用的公务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浙江在线10月12日讯 思想上引导、作风上传导、工作上辅导和生活上指导,昨天上午,我市启动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制度,10位经验丰富的优秀公务员受聘为首批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将从各个方面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以师带徒”。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考核培训处处长梁秋鸾告诉记者:“每年都会开展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但时间和培训内容有限,不可能让他们一下子就能掌握机关工作所有要求,还是需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历练、实践,如果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公务员进行‘传、帮、带’,新录用公务员可少走弯路。”

  据了解,新录用公务员的导师由用人单位选定,主要对新录用公务员在思想引导、作风传导、工作辅导、生活指导等方面提供帮助,指导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换角色,适应岗位工作。这个“传、帮、带”不仅是业务上的,而是全方位的。

  “比如导师要指导新录用公务员重点学习与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现代办公基本技能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等;传授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及方法程序;要从思想、作风、生活、心理上关心新录用公务员的成长,经常与其进行沟通交流等。”梁秋鸾介绍。

  导师的指导期一般为一年,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导师指导期可延长一年。实施对象很明确,是宁波市直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工作人员。为鼓励导师,宁波将参照《宁波市公务员学分制管理办法》,初步考虑给每位导师每年记3至6学分,并在年度考核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

  宁波新录用公务员“以师带徒”导师培养制度将分步实施,先试点完善实施方案,再出台实施办法,计划明年全面推开,第一批试点单位确定了5家市直机关,分别是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经信委、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环保局、宁波市住建委。

  在2016年宁波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开学式上,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标签: 公务员;录用;培养制度 责任编辑: 周舸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