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3日讯 你家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内容?家里哪些部位维修可以找物业?新建小区何时开始收取物业费?什么情况下,物业费不应该缴纳或可打折?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这些问题可能并不十分清楚。今天,我们就和大家来聊聊物业服务收费这个事儿。
物业费包括哪些内容?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根据201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下六个事项是物业的职责范围:
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
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化粪池的清理;
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维护公共秩序以及车辆停放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物业档案管理;
合同约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
一般而言,高层住宅及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普遍高于普通多层住宅,那么物业收费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我市的物业服务收费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
普通多层住宅的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实行分级定价。收费等级根据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绿化日常维护以及公用配套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等5项服务,分别划分为一二三四4个等级,最高为一级,依次类推。各等级基准价标准分别为:一级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二级每月每平方米0.70元,三级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四级每月每平方米0.30元。
前期物业综合服务费标准确定后,物业服务企业将选择的各项等级及其收费标准分别报当地市价格主管部门等部门备案。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小区,业主和物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我市物业费包括两部分,有啥好处?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宁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宁波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两部分,既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及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收费。
但是记者看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指的物业服务收费是两者的结合,为何宁波将两笔费用分开收取呢?
宁波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做法在浙江省是先例,在全国也为数不多。那么,这么做的好处在哪里?记者了解到,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服务包括房屋防水层、外墙面、楼梯间等共用部分,以及污水管、电梯、照明、消防、防盗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一旦涉及大修,需要很大一笔费用支出。“分开交,有利于专款专用,更有利于维护业主的利益。”该相关负责人说,这笔费用相当于给房屋交了一笔“养老金”,宁波2011年后的新建小区,设立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是相当于“专款专用”这个道理。
什么情况下物业费不用缴或可打折?
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专业人士提醒市民,对于物业费的收取,以下三点市民有必要先作个了解。
新建小区何时开始收取物业费?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对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已具备交付条件,并通知业主办理房产交付手续,但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交付手续的,其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计费起始时间为通知业主应办理房产交付手续时间的次月起计算。
很多市民关心“空关房”,何时起“空关房”的物业费能打折?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比例交纳。
如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此外,物业的电梯、中央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住宅小区内楼梯、走廊、电子防盗门等共用电费,独立设置计量表的,由所有使用该设备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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