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湿地。(慈溪市人大提供)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蓝天白云就是宁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监督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响鼓仍需重锤。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副主任胡谟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构成。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接受监督。市、区县(市)人大协同监督,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形成了整体合力。
执法检查组围绕强制性规定,针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开展监督,积极回应中央环保督察,推进《条例》宣传贯彻,深化人大常委会生态监督主题,助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群众期盼的法规内容变成“美丽宁波”。
前8月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人民群众的 获得感、幸福感提升了
“这两年,宁波的天变蓝了是很多人的共同感受。我发现,大家在微信朋友圈里刷‘宁波蓝’的天数比以往更多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钱雪华说。
数据显示,2016年,宁波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7%,同比上升2%;PM2.5平均浓度为39μg/m3,同比下降13.3%。2017年1至8月,宁波环境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宁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落实法规规定的各项重要制度,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有所提升,对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充满期待、充满信心。
防治工作不断推进
“近年来,全市上下重拳出击,多角度全方位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做到了敢抓敢干、真刀真枪,处理改造了一批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和工业设施,工作成效显著。”钱雪华为得力的防治举措点赞。
宁波积极调整能源结构,2016年原煤消耗3489.5万吨,比2011年的4327.4万吨降低19.4%。没有新建大型燃煤电厂和配套自备燃煤发电项目。全市管道天然气供应量19亿方,可再生能源装机总容量超过89万千瓦。同时,严格准入条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准入和生态保护标准,控制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准入,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新增排放量的减量替代,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
财政积极保障“五气共治”。2016年,全市财政总投入41058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推进实施重点行业清洁排放改造和污染治理,16台60万千瓦以上机组和21台地方热电锅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完成化工、涂装等12类重点行业370家工业企业VOCs治理,削减1.4万吨VOCs。基本完成非禁燃区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任务,热负荷100蒸吨/时以上的17个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持续淘汰了黄标车、老旧车,实现燃油品质提升。奉化等地还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宁波港区持续做好了“油改气”,配建加气和岸电设施;中心城区开展了文明施工和道路清爽行动;鄞州等地推进扬尘治理和秸杆综合利用,完成了抑尘防风阶段性建设任务。
配套制度不断健全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韩利诚说:“多项大气防治重点工程集中推出,多部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有力推动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落实,确保宁波各项防治措施有轨可循,真正把牢了防治工作的源头。”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宁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宁波编制完成了《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宁波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宁波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规划实施空间管控、负面清单和准入目录,确定“十三五”期间“循环经济、工业废气治理、绿色出行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和农村废气防治”等17项大气防治重点工程。《宁波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已于今年初启动编制。
在已有《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专项实施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的基础上,宁波又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宁波行动纲领》《宁波市铸造行业无磁轭铝壳中频炉淘汰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地方燃煤热电企业烟气超低排放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宁波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2016-2018年)》等多个政策文件,涵盖排污权交易、减量替代、特别排放限制、环境信息公开、清洁能源推广、绿色港口创建、企业清洁生产、工地文明施工和禁燃区建设等方面。同时,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将年度任务纳入“美丽宁波”建设工作任务书,保证了《条例》的稳步实施。
监管监测基础不断夯实
在监管方面,宁波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及产业集聚区的内设环境监管机构全覆盖,实施属地管理、网格管理、分类管理和差异性管理。健全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协同控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VOCs等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建立重点行业及加油站等场所有机废气排放数据库和石化、化工、医药、化纤等行业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名录库。
在监测方面,全市监测体系进一步健全,现有46个各类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12个废气在线自动监测点位。重点企业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镇海、北仑、大榭等地建有大气环境特殊因子自动监测系统;石化、化工集聚区的化工企业实行排放口、厂界、区域环境的VOCs在线监测监控,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社会监督不断深化
宁波不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了12345、12369、网络平台、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相关部门转办的公民举报渠道网络,有效保障了公民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宁波涉大气环境类信访件共360件。《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受理涉气信访件10057件,得到了及时处理。
信息公开也更加规范,宁波建成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动态更新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多媒介预报环境空气质量和预警重大污染天气。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情况以自行公开、网上公开方式对外发布,成品油抽检等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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