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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宣判
2021年07月08日 09:06:51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张鸿曌 徐露露 汪钧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种行为不仅可能给他人造成伤害,还有可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7月6日下午,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衢州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方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柯城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此次庭审现场设在柯城区白云街道阳光社区一小区内,并联合衢州市“红色物业联盟”邀请了附近小区居民参与旁听。

  木板“从天而降”差点砸到人

  4月28日下午,衢州市民老陈及其老伴带着孙子出门散步,刚走出居民楼的单元门,他们就发现天下着小雨,于是往后退了一步。这一步让他们躲过了一场灾难。因为当时突然从楼上扔下来的木板,正好砸在了他们原先站着的地方。

  老陈到楼上查看,发现这些木板是该幢居民楼4楼一位业主的父亲方某扔下来的。

  后经调查发现,案发时,方某在家中清理装修垃圾,其不顾楼下人员的安全,在未设置警戒线和提示语的情况下,从3楼到4楼的转角处,将重量为695克至1135克不等的多块木板随意扔到楼下。

  6月11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方某提起公诉(本报6月21日3版曾作报道)。

  高空抛掷木板者被依法判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从建筑物高处往单元楼门口抛掷装修垃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本案被告人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柯城法院最终依法对方某作出了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判决。

  小区居民在旁听中学习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进社区开庭审理,小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旁听,还能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学习法律知识,对高空抛物罪有了更深刻理解,这样的办案方式很不错。”庭审结束后,一位参与旁听的居民表示。

  “此前,柯城法院巡回审判主要针对传统民事案件,此次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刑事案件纳入巡回审判,通过走进社区开庭办案,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扩大普法宣传效果,更有效地震慑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柯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今年以来,柯城法院积极开展“我进村社来开庭”普法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已进行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等60余次,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审判职能中,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标签: 高空抛物 责任编辑: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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