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衢州市医保局了解到,为确保国家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首批确定13家药店为“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参保患者在这些药店购买谈判药品可使用医保结算。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目前,共有221种谈判药品被纳入“双通道”名单,涉及糖尿病、抗血栓类和恶性肿瘤等多种疾病的治疗领域。
在报销结算方面,除纳入单独支付的药品外,其他“双通道”管理的国家谈判药品执行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待遇一致(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经转院、异地备案在市外医保定点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期间,使用“双通道”药品的实行联网结算)。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双通道”药品时,应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外配处方或者线上流转的电子处方。购药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相关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双通道”药品协议药店按规定定期结算。参保人员异地购药,在就医地发生的合规“双通道”药品费用,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双通道”药品待遇,非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双通道”药品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衢州参保人员在‘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品,按政策予以报销,在满足患者谈判药品用药需求的同时,减轻患者负担。”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医保局有关要求,加强谈判药品管理,强化经办服务管理,畅通公众查询渠道,持续做好“双通道”管理工作,为广大患者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