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2 年7月4发布,规定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
为进一步推动上虞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9月23日,上虞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政策,优惠幅度再次升级。本次优化政策补贴范围较原《细则》更大,除了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和法拍住房,本次认定范围新增在上虞区行政区域内成交的其他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同时,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法拍住房认定时间保持不变,转让合同网签时间或成交确认书时间需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其他商品房(不含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需在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除了认定范围扩大,本次政策的补贴幅度取消了原有的购买时间不同享受不同优惠幅度的限制,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房屋,均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补贴。
更多细节:
1、享受补贴的购房人仅限自然人。
2、补贴需以购房人为申领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受理日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3、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购房人在缴纳契税后向建设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多部门审核后于30个工作日内发放。
4、同一居民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间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又重新签订,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不在政策执行范围内的不予补贴,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纳入认定范围。
附:
(内容来源:上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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