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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首法”10月1日正式实施 昨起开展行政处罚集中行动
执法过程中,暴露出“取证难”问题
2016年10月14日 10:05:27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谷尚辉

  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 10月1日,《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昨日,台州行政执法部门针对“首法”实施首次开展行政处罚集中行动。

  昨日上午11时许,在台州经济开发区现代天地门口,一名外卖小哥手里拿着早餐,边吃边走。

  到了自己的电动车旁时,外卖小哥吃完早餐,随手将塑料袋扔到地上。

  “不能随意丢弃垃圾,依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您罚款50元。请将垃圾捡拾起来扔进垃圾桶,以后要注意环境卫生。”拍下全程后,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卢章伟向外卖小哥开出了处罚单。

  事后,外卖小哥向执法人员要了一本“首法”简本,表示会注意自身的日常行为,并向其他同行宣传“首法”。

  但是在昨天的集中行动中,记者发现,“首法”中规定的部分处罚条例,也存在取证难问题。

  同样是在现代天地门口,一位保安随地吐痰,一名外卖小哥随地扔烟头,因为没有被执法人员看到,两人都躲过了处罚。

  “扔垃圾的过程很短,这个过程很难被抓拍到。”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一大队执法监督处的尹传贤表示,有些人有乱扔垃圾会抵赖,如果没有全程录像,就很难开展有效管理。

  “虽然取证难,但市民的文明素质也会提高。”尹传贤认为,随着“首法”的实施和相关部门的长期执行管理,市民也会逐渐认识到文明素质的重要性,改掉自身的不文明行为,文明城市的创建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卢章伟也表示,此次集中行动就是为了让台州“首法”更加深入人心,得到更广泛的宣传,约束不文明行为,让大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据了解,10月至11月,全市9个县(市、区)的行政执法局(分局)及直属一大队将会在各自辖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行政处罚集中行动。

  昨日,首次集中行动日,各地针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烟蒂、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处罚72件,其他案件165件,劝导不文明行为1214起。自“首法”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罚案件2197件。


标签: 台州;处罚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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