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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男子撕毁法律文书 触犯法律被罚5000元
2019年02月26日 09:36:22 来源: 台州晚报 蔡爱妮 章韵

  看似不起眼的两张纸,随手一撕一揉竟撕掉了5000元。日前,陈某因撕毁法律文书被三门县人民法院罚款5000元。

  陈某是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陈小某的父亲。事情要从一起民间借贷案说起,陈小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郑某借了10万元。到期后,郑某催讨了很多次,但陈小某仅还了3万元。为了讨回借款,郑某把陈小某告上了三门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陈小某分期归还郑某7万元。不过,陈小某并未按调解书及时还款,于是,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1月25日,承办法官把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到陈小某家中。当时,陈小某不在家,承办法官便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贴在陈小某的家门口。没想到,陈某看见后,不顾法官阻拦,当场撕毁了两张法律文书并从后门逃走。

  当晚,承办法官又一次来到陈某家中,但陈某避而不见。于是,承办法官向陈某女儿释明撕毁法院法律文书的严重性。

  第二天上午,陈某在女儿的劝说下,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写下具结悔过书,表示将配合法院工作,不再犯类似错误。

  念在陈某年高体弱,又主动到案接受处理,并写下具结悔过书的基础上,三门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陈某无知地认为撕毁法律文书就能让儿子免于执行,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护犊之情虽可矜,法律尊严不容辱,陈某最终为其妨碍司法活动、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该案的承办法官说。

标签: 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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