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路优化调整后,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通航效率。听了执法人员建议后,我们将根据宣传手册,把刚刚公布的新航路坐标录入系统,这样航运过程可以更省心!”经常跑福建到台州航段的“鸿通868”船长得知航路调整后由衷点赞。
安全、有序、畅通的海上通航环境,是广大海上从业者作业生产中最“稳”的幸福。9月8日,为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海上交通安全法》,推进调整后的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实施工作,台州市各涉海涉渔部门搭建市县两级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商渔共治”执法活动,对近日新公布的航路进行海上巡航。
当天上午,台州海事、渔业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乘坐“海巡0751”“海巡07561”“中国海监7038”“中国渔政33015”从头门岛海事码头出发,途经台州湾进港南航路、西航路,台州湾进港北航路,对新公布的部分航路进行通航秩序大检查。与此同时,全市各沿海县(市、区)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内沿海公共航路、通航密集区、事故多发区和渔船密集作业区等重点水域进行巡航。
期间,市县两级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海域内船舶安全通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航道上存在的竹竿、木筏、违禁渔具进行全面清除,并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船证不符、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加大对主要公共航路的宣贯,向往来商渔船发放宣传资料,督促从业人员掌握并规范使用航路。
“新航路于9月10日起正式实施。调整后的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共15条,呈‘三纵六横’。”台州海事局副局长蔡国军介绍,与原来线路相比,新航路的设计更合理,航路宽度适当加宽,减少了渔业作业和海上航运间的相互影响,降低碰撞风险,从而进一步优化台州市海上交通条件。
据统计,当天,全市共计出动执法船艇12艘,执法人员91人次,巡航里程369海里,现场呼叫查验船舶71艘次(商船60艘,渔船11艘),发现违法行为1起,渔船隐患3艘,现已责令整改。
“全面开渔、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即将到来,适逢新法律和浙江沿海公共航路公告相继生效实施。结合台州实际,从9月8日起至今年年底,全市各地将常态化开展海上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良好的海上环境。”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副局长陈再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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