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火车站附近做假证数百份 “打字员”七年后自首被判10年6个月
2019年08月30日 08:53:10
来源:
温州网
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8月29日,外号“华仔”的胡某,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1年初,胡某来到温州,老乡朱某邀他一起干一笔“印刷”生意,赚快钱。
原来朱某的“印刷店”,印的是各类国家机关证件,印的是各种高等院校的学历证明,印的是查无此人的居民身份证。会打字的胡某,便被安排打字、排版。短短一年间,该店一共伪造并卖出各类国家机关证件163份、高等院校学历证明16份、居民身份证182份。
小店广告布满温州市火车站一带,许多老乡暗暗招揽制假业务。这很快引起警方注意,并迅速展开调查。2011年12月15日晚,公安机关突击“印刷店”,对其展开搜查,并迅速抓捕涉案人员,查获伪造各类印章3103枚,居民身份证、空白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等9534份。和女友住在外面的胡某侥幸逃过一劫,情急之中向老家方向逃窜,后来不断换地方,一躲就是七年多。
面对提问,胡某讲到,逃窜的这几年,经历了非常多,女友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了自己,母亲终日以泪洗面花白了头发,自己在外艰辛逃窜,只能在黑暗中躲着,不能在阳光下行走,再这么跑下去,不知何时到头,最终选择了自首。
胡某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故予以从轻处罚,结合其制假情节严重,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居民身份证;伪造;印章;温州市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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