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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阳光反馈”为村干部正名
2019年09月02日 06:02:53 来源: 浙江在线 乐清日报记者 罗定阳 陈青

  浙江在线9月2日讯(乐清日报记者 罗定阳 陈青)近日,乐清市纪委监委在柳市镇象山桥头村组织了一场涉纪信访“阳光反馈”现场会,针对村干部私卖回扣地、侵吞村办公楼工程款、村里通行道路被侵占等不实举报,通过案件陈述、证据呈现等方式一一进行澄清。现场村民代表投下“信任票”,最终还了被举报村干部一个清白。

  针对群众身边的信访问题,2016年以来,乐清推出“阳光反馈”机制,通过调查方式、调查过程、调查结果的全面公开,以及现场质询评议和面对面说理,层层拨开群众心中的疑惑。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共组织大规模信访问题“阳光反馈”现场会38次,为53名干部澄清正名。同时,党纪处分21人,约谈14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挽回经济损失166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乐清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一些群众信访的背后交织着复杂的利益诉求。由于信息不对称,有的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甚至上访。

  在该市盐盆街道上段村,个别村民以该村党支部书记存在“非法买卖土地、私自出租村集体农田”等问题进行上访,但该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核实后,发现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去年通过“阳光反馈”现场会澄清后,存有疑虑和不解的村民恍然大悟,反而主动为村干部鼓劲打气。

  “‘阳光反馈’不仅在纪委监委与群众之间搭建了信任的桥梁,而且有效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乐清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反馈会上要把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和处置结论进行全面展示和详细解答,并在反馈后接受群众质询,因此查办工作一定要非常扎实。对于列入“阳光反馈”机制的信访件,当地均以查办案件的标准进行调查核实,一些查办难度较大的具体问题则会由纪检监察室介入。

标签: 反馈;阳光反馈;村干部;纪委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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